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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646-30/2012-040903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2/04/0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11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2011年度企业年检须知
各企业:

为做好企业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效率,现将办理2011年度检验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年检范围和起止日期

凡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及所属县、分局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经营单位,包括: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所属经营单位、私营企业及分支机构、外商投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以及正在进行清算尚未办理注销的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2011年度企业检验。

年检日期为2012年3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二、企业年检的方式和程序

(一)2011年度企业年检继续实行网上年检。凡在我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实行在网上申报企业年检材料。

(二)企业办理年检的程序

第一步:企业网上注册 连接因特网并键入网址: http:// www.lyaic.gov.cn或"临沂红盾信息网"即"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凡是第一次使用"网上年检"系统的企业,请先"注册"获取口令(密码);已经获取口令(密码)的企业可直接登录网上年检系统;忘记口令(密码)的企业可利用"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原注册的密码。私营企业须先登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信息采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再申请网上年检。

第二步:企业网上申请 输录本企业注册号与口令(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依据企业实际情况逐页确认(修改)、填写数据信息,并逐页保存企业信息后提交申请。

第三步:企业网上查看预审结果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预审被"驳回"或"特殊驳回"的,要根据"驳回原因"进行材料补正或者变更登记后再申请网上年检。

第四步:企业到登记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已通过年检预审的企业,持《预审通过通知书》和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书面《年检报告书》,并携带本须知第三条"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年检。(临沂市工商局年检地点:解放路东首临沂市工商局办公大楼一楼年检大厅)。

煤炭生产企业需将年检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和市两级工商局初审,两级工商局在年检报告书"审查"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再到省工商局提交年检申请材料。

第五步:发还营业执照 登记机关审查书面申请材料,检验合格后,在营业执照上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

三、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网上下载已通过年检预审的书面《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网上下载打印);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加盖企业印章的201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分公司及营业性单位除外);

(五)凡从事前置审批许可项目生产经营的企业,应按照前置审批管理的规定,提交有效期内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企业经办人签署"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与年检材料一并备案。

(六)下列企业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股份有限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从事金融、证券、期货、小额贷款的有限公司;

4.从事电子商务、投资、担保的有限公司

5.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

6、分期交付注册资本在2011年应须全额缴齐的有限公司;

7、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设立的有限公司;

8、2011年度变更增加注册资本或股权全部转让的有限公司;

9、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有限公司以及涉嫌"两虚一逃"行为的有限公司;

10、工商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企业。

(七)分公司及非法人分支机构年检,除应当提交上述(一)、(二)、(三)、(五)项材料外,还应当提交隶属法人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八)企业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已年检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须提交网上下载打印的《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

(十)广告经营单位年检时均须填报《2011年度广告经营情况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同其他年检材料一起提交到年检机关。

四、企业年检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企业的登记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凡企业登记事项与实际不符的,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登记。发现企业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二)企业未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年检。限期内仍未年检的,将依法处理。因客观原因不能于6月30日前申报年检材料的,应在6月30日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年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可以延期30日。

(三)对已经通过年检的企业,我局将组织力量对企业进行实地抽查,核实企业有关注册登记事项与事实是否相符。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业务咨询电话:8128319 8128317

技术咨询电话:8128305

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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