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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认真组织二○一一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494-11_B/2012-041001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2-04-10 发布日期 2012-04-10
生效日期 2012-04-10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认真组织二○一一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临教招字[2011]6号


各县区教育局:

201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三天进行,根据《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组织好今年的普通高考,确保国家考试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作如下通知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2011年普通高考报名人数为61212人,其中:普文20634人,普理31383人,艺术文5593人,艺术理1247人,体育1495人,高职对口、860人。全市共有12个考区,39个考点,安排

2028个考场,需要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6500余人。

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以严格管理为重点,狠抓制度落实、狠抓关键环节,狠抓考风考纪。各县区教育局和各考点要充分认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作为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充分认识组织好国家考试的重要意义,要以考生为本,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强化领导和组织管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标本兼治,将打击防范招生考试舞弊行为作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

各县区教育局要继续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各考点要充分调动各部门组考工作的积极性,消除麻痹大意思想,克服消极厌战情绪,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市教育局的规定和要求组织考试,实施考试“一把手”工程,县区教育局和考点负责人要亲自抓考试管理,参与考试全过程,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考试实施意见,为考生创造公平、安宁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二、积极做好考前准备,周密组织考试

(一)各县区教育局要利用考前时间,加强对考生的纪律教育和诚信教育,要求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要求所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无线耳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让考生知道,凡携带通讯工具入场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考点要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考点主考由当地县区教育局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考点管理实行主考负责制,主考对考点的考试管理、安全保密、考风考纪等负全面责任。下设考务、保密、宣传、保卫、后勤、医疗、监察、安全检查等职能组。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要认真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布置好考点、考场。要提前准备好彩旗、横幅、标语、考场分布图、宣传栏、举报箱、曝光台等。考点务必做要到组织机构健全,考场设置规范,考务工作严密,考风考纪严格。

三、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一)要人防与技防相结合,杜绝舞弊现象发生

今年的高考考场,继续全部实行电子监控,并要求监考教师板书“电子监控已启动,正全程录像”,以提示和警示考生;继续全部使用电子信息屏蔽仪,屏蔽考点、考场周围的所有手机信号;继续全部使用无线耳机探测器;考场外使用无线信号监测设备,监测考点及考场周围所有可疑无线信号,防范和阻断不法人员利用无线信号发送设备作弊;继续全部使用考生指纹识别仪和身份证鉴别仪;继续禁止考生携带手表等电子计时器入场,考场统一配备钟表,防范考生利用电子设备等工具作弊。继续为考生统一配备考试文具袋,配齐考试必需的文具,禁止考生自行携带签字笔、橡皮等,进一步防范考生舞弊。同时,要继续把电子监控的主控室作为重点管理的部位之一,对主控室要求有专门的保卫人员看守,有一名外县区监考人员参与,对监控本身也要有明确的制度要求,杜绝任何发生问题的可能。

(二)切实加强对监考人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

1.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条件,选聘政治素质高、政策性强、原则性强的同志担任考试工作人员,对在往年监考中违纪或缺乏责任心、纪律性不强的教师一律不得聘用。要切实加强对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实行“业务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制度,各县区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召开动员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监考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该讲的要讲明白,该说的要说透彻,通过培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考点主考要监督每一位培训合格的监考人员、工作人员认真填写《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登记表》。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防止和杜绝工作人员、监考人员监守自盗、袒护和支持考生作弊、监外不监内等现象的发生。坚决防止重大、恶性集体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要实行严格的高考工作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今年参加高考的,必须坚决实行回避;要实行严格的监考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提高考试组织及参与人员的责任心,保证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认真完成今年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特对考点主考和监考教师作以下要求:(1)巡视领导及省、市检查员在考场内发现考生替考的,考试结束后省考试院在评卷及录取过程中经举报查实的替考行为,考生所在考点主考和该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从本年度开始2年内不得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活动;(2)考试结束后省考试院在评卷过程中发现雷同试卷的考场,该考点主考和该考场内的两名监考教师从本年度开始1年内不得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活动;(3)凡参与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纪舞弊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一律开除公职。

3.各县区和各考点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细则》、《考务安全保密规定》、《考试实施流程及指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各项规定。将整个高考工作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要有人具体负责,做到细之又细、慎之又慎。要使每一名工作人员都十分清楚自己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工作纪律以及违犯规定后所应承担的责任。对每一个细节的要求要明确,执行要严格,避免不同考区、不同考点之间工作程序、政策落实上的不一致,杜绝不同考区、不同考点之间考场管理、考风考纪问题上的不平衡,以提升高考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要做好考试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密室的硬件和软件设施。要确保保密室的电子监控器、电子报警器、防盗门、防盗窗、铁橱、干粉灭火器、值班电话、值班记录等完好无损;确保有关守则、规定等全部上墙;确保保密室达到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要求;确保保密室人员工作负责,业务熟练。考试期间,各县区、各考点履行严格的符合省、市保密管理规定的试题、试卷交接手续。考点一定要选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政治和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和教师负责试题的运送和保管,严禁派临时工等勤杂人员从事这项工作。试题保密人员要佩带工作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题、送卷,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作好书面交接记录。运送试题必须使用密封车,与试题运送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试卷从县区保密室到达考点保密室再回到县区保密室必须有2名公安人员和2名保密人员全程押送、看管,试题使用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启封。

(四)各考点要加强对考试的监督和检查力度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在考试组织过程中做到:1、加大考试检查和巡视的力度,除省市派到考点的检查人员以外,各县区教育局、各考点要增派部分领导和中层干部,重点检查考风考纪和考务实施工作;要配备专职考务检查员,认真检查和验收试卷及答题卡的回收和封装工作和考风考纪工作;2、实行考试工作责任追究制,考点负责人要和各业务组长、监考人员、工作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万无一失,确保我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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