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策文件 >> 正文
标题 关于印发《临沂市2012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494-11_B/2013-032201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3-03-22 发布日期 2012-05-04
生效日期 2013-03-22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印发《临沂市2012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教仪字[2012]1号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工作办公室,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2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现将《临沂市2012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临沂市2012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

为认真做好2012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规范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工作

1、报名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报名资格由所在学校及县区教育局仪器站负责审查。

2、报名形式:考生以校为单位集体报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应该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学生报名。

3、报名时间与准考证办理

实验操作考试的报名时间和体育测试、文化考试同步,考生的准考证编号与体育测试、文化考试同号。

二、命题及分数

1、命题范围:实验操作考试试题由市教学仪器站聘请专家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内容严格控制在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范围之内。

2、考题及试卷:本次考试由市教学仪器站提供试卷,每套试卷由18个试题组成,物理、化学、生物各六个实验。各县区务必于考前两天,到市教学仪器站领取试卷。

3、考试分数: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凡参加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的考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按个人实际得分的30%计入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

三、考点、考场设置及考务人员配备

1、考点设置:

各县区以校为单位设置考点,考点学校实验室数量应能满足学生考试需要,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教育部中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并备有足量的实验耗材,具有水电通风等实验条件。考点的设置应由学校向县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考察审核认定,并于4月15日前将考点设置情况书面上报临沂市教学仪器站备案。

无条件设置考点的学校应向县区教育局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就近安排考点,由学校组织考生前往参加考试。

每个考点应设置物理、化学、生物3个考场、考生休息室(不少于48座的实验室或教室)1个,考务办公室(领队、监考休息)1个,医务室一个。并设置考生检录、试题抽签台1个。

2、考场设置、监考形式和考点考场安排:

(1)每个考场设主考台1个,实验台12个以上,单人单桌。2个监考教师评判6名考生。

每个实验台醒目位置应放有与抽签号相同号码的标示牌,考场的水电、照明设施齐全,主考台备有胶水、蓝黑墨水、订书机、曲别针、圆珠笔、复写纸、草稿纸等考务用品。所有实验器材应在考试前调至完好状态。

(2)各考点应张贴《临沂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考场安排表》、《考生守则》和《监考人员守则》,大门口悬挂“**县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学校考点”横幅,做好与考务有关的服务工作。

3、考务人员配置:

考点设考点主考1名,纪检监察(巡视)员1名,另有检录、抽签员3名和保卫、后勤若干名。

每个考场设主考1名,副主考1名,每个考场监考评分教师4-6名,主考与监考评分教师由各县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统一派遣,并实行回避制度。每个考场实验教师2名(由考点学校专或兼职实验员担任)。

县区教育局领导要组成巡视组,分别对考点进行督考和巡视。

四、考前准备

1、临沂市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进行实验操作考试考点抽查认定,同时各县区应于考前召开实验操作考试考务会议,完成所有参加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考风、考纪教育、监考人员守则和熟悉实验操作考试考务工作等。

2、各县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应在开考前三天完成对所有设置考点的学校实验室进行最后一次的验收,不具备条件的不能设置考点。

3、实验操作考试试题、评分标准和考务用表等考务用品由市教育局统一印制提供。

4、考生的所在学校应对考生进行考生须知、考试程序及组织去外校参加考试的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五、考试

1、考试时间:全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实验操作考试时间统一为4月15日-5月15日内完成,在这一时间段内,各县区的具体的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可自定。并将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表于4月15日前报市教学仪器站。

2、考试办法:

(1)实验操作考试所涉及的实验题目提前五天由市教学仪器站向县区主管部门公布。严禁在考前向考生泄露试题具体内容。

(2)实验器材的准备:考前三天由各县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考试仪器、药品和器材准备清单,由考点学校负责进行准备,准备完毕,考场封闭。考试用的仪器、药品和器材要求备份2-3套。

(3)每个考场设6个考试组,每个考试组的考题各不相同,同一考试组的考生考题相同,考试实行一人一桌,每场考试时间为20分钟,每场考试间隔时间为10分钟。

(4)实验操作考试采取“三统一、一公开”的办法,即实验器材(每个考点)统一、监考评分教师培训统一、试题及评分标准统一,每个考点考试结束后应将考试成绩及时公开公布。

3、考试程序

(1)考前会议:考点主考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主副监考、监考及其它考务人员须在考前2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参加考前会议,接受考点主考布置的考试工作任务,核对钟表时间,主考领取《实验操作考试试卷》和考务有关表格。

(2)检录:考生进入考点后,在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开考前20分钟(或上一场考生进场后),一名检录、抽签员分三组(每组为18名考生)按《临沂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登记表》的顺序检录点名(如遇缺考如实记录并递补)。核对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

(3)抽签:另一名检录、抽签员将检录后的考生带到抽签台进行抽签。抽签员将考生抽出的考试桌号记录在《临沂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登记表》上,然后,考生按自己所抽试考试桌号顺序持准考证依次进入休息室。考生进入休息室后,检录、抽签员应简要向考生宣读《考生须知》。然后由检录、抽签员将考生带到考场,考生经主考同意后方可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4)审题:主考在开考前10分钟(或上一场考试结束考生离场后)要检查考场准备情况;实验员要整理、检查、更换、补充、准备实验器材,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监考评分教师在考生进场前协助实验员做好考前准备,开考前5分钟,实验员退出考场。检录、抽签员把《临沂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登记表》交给主考后返回检录处。主考指导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提示考生检查所抽桌号和试题所用实验器材是否正确,接受监考评分教师核对准考证。

(5)考试:考生听到开考哨声后(开考信号由保卫、后勤人员负责),主考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动手操作,主考监督考场纪律,如实作好考场情况记录,监考评分教师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给考生记录成绩,在考试过程中,监考评分教师不得向考生提示、暗示、解释试题内容及器材名称、性能,不得帮助考生答题或操作,不得擅离职守,徇私舞弊。

在考试中如有替考,替考者与被替考者一律作零分计算。考试期间,除佩带标志的考点主考、副主考、主考、上级巡视员可以进入考场外,其它人员禁止进入实验操作考试考场,进入考场人员一般不要在考生面前长时间停留,以免影响考生答题和操作。

考试结束前5分钟,主考应提醒考生,考试时间到主考应宣布:“本场考试结束,停止答题和操作,考生将试卷交监考教师后持准考证退场”,如有继续答题者,应令其停止、退场。

每场考试结束后,主考应将每个考试组的桌号进行组与组之间交换,原监考评分教师监考的试题内容不变。

(6)评分:评分工作和考生操作同步进行,考生的考试成绩由监考评分教师完成,2名监考评分教师评6名考生,每2名监考评分教师为1个考试小组。考试结束后,监考评分教师将《临沂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登记表》签字后,递交主考登分。现场公布。

(7)成绩统计:各县区实验操作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应填写《2012年临沂市初中实验操作考试统计表,将本县区考生成绩统计造册一式二份,及时将实验操作考试成绩通报基教等有关部门。每个考点考生答题试卷由考点学校装订成册,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8)关于补考: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由考生本人向所在学校申报,由各县区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

六、检查督导

为确保2012年中考实验操作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按照《2012年临沂市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临教基字[2012]10号)精神,按照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由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带队,组成巡视督查组,按各县区中考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安排进行随机抽查巡视。各县区要加强中考实验操作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安排,明确职责,严肃考纪,确保全市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高质量完成。对在中考实验操作考试工作中,组织不严密、程序不规范、要求不严格、搞形势走过场等违犯中考招生工作纪律的区县及考点予以通报,并按临教基字字[2012]10号文件规定给予处理。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