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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494-11_B/2013-011100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3-01-11 发布日期 2012-12-03
生效日期 2013-01-11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卫生工作办公室,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八次全会和省、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现将组织开展2012年全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总结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关系人民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形象,各县区、学校要全面梳理2012年以来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和群众对教育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教育行风建设水平。

二、要积极开展评议工作。各县区、学校要按照《2012年临沂市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做好与纠风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三、要高度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要高度重视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反馈意见,积极主动的抓好整改落实,以评促改,以评促建,重在建设。要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推进全市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附件:2012年临沂市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

2012年临沂市开展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2012年全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顺利实施,推动全市教育行风建设各项工作,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教育部、省纪委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行风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教育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加强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通过接受群众评议,倾听群众呼声,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水平,保障和促进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评议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以县区(市直学校)为单位,对教育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评议内容

(一)组织领导。党政领导重视行风建设,将此项工作纳入党政工作目标及责任体系;建立领导体制,成立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行风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体制。

(二)工作机制。制定年度行风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工作措施;召开有关行风建设工作会议,向社会作出行风建设工作承诺;聘请行风监督员,公布行风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或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行风问题反馈通报和督查督办机制,行风信访件、督办件及时办理回复,认真查找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规范办学。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加强办学行为督导检查。

(四)政务校务公开。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政务公开部署要求,全面实施政务公开;制定工作规则,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入推进校务公开。

(五)规范收费。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完成中小学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票据、账目管理规范。

(六)考试招生。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加强考试招生制度建设;加强考试招生诚信体系建设,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对考试工作关键环节和考风考纪薄弱地区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考试安全,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考生伪造材料、资格作假以及考场舞弊行为。

(七)师德师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开展有关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相关制度规范;加强教师从业行为监管,严肃查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

四、组织领导

在省政府纠风办指导下,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开展全省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省教育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我市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是在市政府纠风办指导下,由市教育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具体组织实施。

五、开展评议

(一)组织评议组评议。从今年起,省教育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各地市进行现场评议,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评议组,听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征求市级政府纠风部门意见,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教师、行风监督员等代表座谈会,了解教育行风建设情况。希望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对今年行风评议工作高度重视,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抽调专人,对辖区内的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全面开展教育行风评议工作。

(二)开展问卷调查。省评议组每市随机抽取高中、初中、小学各一所。参加问卷调查教师、学生数量分别占在校教师、学生总数的15%(注:小学五、六年级学生全部参加问卷,其余年级不参加);参加问卷家长数量应分级部按在校学生总数的15%掌握。《2012年各市教育行风建设情况问卷调查表》将随本方案一同印发,各县区、学校请自行复印,发放及回收问卷数量不能低于以上要求。

(三)记分方法。省评议组评议和问卷调查分别采用百分记分法。

1、评议组根据查看和了解的情况,填写《2012年各市教育行风建设情况测试表》,对各市教育行风建设情况打分。《测试表》将随本方案一同印发。

2、问卷调查设置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四个选项,其中,“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选项分别计100分、75分、55分,“不了解”选项不参与评分。将所有评价指示的分值算术平均,即是被评议项目的评价得分。

3、评议组评议结果、问卷调查结果在整个评议结果中分别占60%和40%的权重。

4、各县区在评议结束后,要形成书面工作总结,经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加盖公章后,于12月17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同时,认真填写《山东省中小学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

六、评议结果运用

省教育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分析评议组评议及群众评议结果,形成教育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报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以适当方式公布教育行风民主评议情况,宣传教育行风建设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向各市反馈评议结果,督促抓好落实整改。市教育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学校评议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预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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