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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意见
索引号 004448398-12_A/2013-1225002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发文机关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办字〔2013〕97号
成文日期 2013-12-05 发布日期 2013-12-06
生效日期 2013-12-05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办字〔2013〕9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农村社区文化建设,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功能向基层延伸,现就加强农村社区文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以满足社区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中心,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我市社区改造和社区建设的机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文化、教育、科普、信息等服务,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文化需求,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和团结互助、奋发向上的新风尚,提高社区居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知识水平,推动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两区”同建,全面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

二、工作原则

(一)贴近群众需求原则。根据农村社区居民对文化的需求、参与程度、产业发展服务等,确定社区文化设施建设的内容及规模。

(二)适度超前原则。根据农民群众对文化的需求逐步增加的实际,在社区改造或建设中,文化设施建设要节俭、实用,适度超前,留出发展的提升空间。

(三)因地制宜原则。按照农村社区人口规模、服务群体、当地民情、产业发展,合理规划设置,既要注重适合大众群体活动的室外文化场所建设,又要注重适合不同层次的室内活动场所建设,同时还要注重适合特殊群体的场所建设。

(四)综合利用原则。整合已有资源,合理利用土地、房屋空间,注意动态文化活动与静态文化活动区域合理分割。采取“一室多用”“一场多用”的形式,最大限度的发挥空间利用率。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社区文化设施“五个一”建设。按照“一台一厅一室一屋一廊”,即:一个乡村大舞台、一个多功能综合厅、一个村情民俗展示室、一个社区书屋、一个文化长廊的要求,制定社区文化发展规划,建设、改造、完善、提升一批设施齐、功能全、适用性强的文化阵地,使其成为集娱乐休闲、书报阅读、展演展示、产业培训、团队活动、党员教育、健身锻炼、科普教育、心理辅导、网络信息、慈善互助等于一体的综合场所。向社区居民提供优质、实用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注意设置适合社区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建设者等群体的服务项目。在具体的厅室规模上,根据各社区人口数量、经济情况而定。

1.“一台”即一个乡村大舞台。包括不小于14米宽、8米深、1米高的舞台,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小广场,有1-2人的文化活动组织热心人,一支业余文艺演出队,一套锣鼓、音响设备,一组舞台灯光,一处健身路径,一个篮球场等室外场所。

2.“一厅”即一个多功能综合厅。包括电影放映、道德讲堂、党员教育、产业培训、知识讲座、会议活动、文艺演出等功能为一体的室内场所。

3.“一室”即一个村情民俗展示室。包括集村史展、荣誉、社区规划、民俗、家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等展示为一体的场所。

4.“一屋”即一座社区书屋。包括图书室、图书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为一体的场所。

5.“一廊”即一个文化长廊(墙)。用群众喜欢的语言、喜欢的方式和表现手法,宣传中国梦、党的方针政策、四德工程、好人好事、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等内容为一体的场所。

(二)实施社区文化品牌建设。开展“一社一品”文化品牌建设。根据不同社区群体,依托本地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资源,发掘文化内涵,强化社区特色文化建设,打造社区文化品牌,充分展示社区独特风格,增强社区居民的文化荣誉感,提高文化参与度。坚持农村社区文化“两区”同建,有条件的社区,要依托文化资源,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市场前景广阔的文化产业项目,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经济优势,推动社区经济发展,提升社区文化影响力。

(三)推进社区文化遗产保护。在农村社区改造、建设中,积极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进行新建社区规划时,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对社区范围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一并纳入规划。社区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鼓励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生产性开发,使之与旅游、商贸等产业相互融合、彰显特色。

(四)加强社区文化人才培养。将社区文化人才培养纳入到基层公共文化辅导工程,纳入到全市文化人才培养“321”规划,推进“种文化”活动在社区落户。市县每年将社区文化骨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的培养,使每个社区都能有1至2名文化活动骨干。健全机制,市、县专业文化人才每年到农村社区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30天,服务社区文化建设。

(五)开展经常性文化活动。各社区通过组织广场文艺演出、歌咏比赛、手工艺品制作比赛、知识竞赛、故事会、摄影展、体育小竞技等形式的活动,引导鼓励群众自编自演、自娱自乐,让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充实群众生活,做到思想性、艺术性、知识性、趣味性、观赏性、竞技性相结合,使广大群众在参与活动中各展其长,提高社区凝聚力,增强居民归属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将推进社区文化建设作为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社区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具体分管,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将社区文化建设纳入社区整体规划,把社区文化建设作为考核社区建设、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推动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社区文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部门之间密切协作、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市包括文化建设在内的社区建设工作整体推进的良性局面。

(二)加大经费支持。社区文化建设以社区自身投入为主,市县两级文化部门要运用补贴、奖励、项目拨款等方式,加强对社区文化建设的经费支持。市级已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下一步将确保一定的比例投入到社区文化建设中。各县区也要推动县区政府设立专项建设资金,用于对社区文化设备购置、活动开展和人员培训。同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和公益文化项目进行资助或捐赠。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强化督导考核。组织和宣传文化部门要将其列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市文广新局要将社区文化建设纳入到文化建设千分制考核内容,各县区也要争取政府支持,将社区文化建设纳入到对乡镇政府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文化部门将根据各县区社区文化建设进展情况,适时建树典型,评选表彰一批社区文化建设示范社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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