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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解除部分进口汽车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的公告》(2016年第52号)
索引号 495194344-08_D/2016-0718010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检验、检疫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6-07-19 发布日期 2016-06-07
生效日期 2016-07-19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解除部分进口汽车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的公告》(2016年第52号)

质检总局关于解除部分进口汽车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的公告

      就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进口途锐系列汽车和保时捷(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进口凯宴系列汽车的缺陷召回问题,质检总局发布了2016年第35号公告,暂停大众途锐和保时捷凯宴两个系列汽车的进口。公告发布后,上述公司积极配合质检总局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的调查工作,经过技术机构评估,缺陷风险基本得到控制,满足解除风险预警和控制措施的控制条件。现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工业产品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的要求,即日起解除2016年第35号公告的相关预警和控制措施。各地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相关召回措施的日常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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