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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95170510-12_A/2016-0526008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6-05-26 发布日期 2016-03-29
生效日期 2016-05-26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山东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文市〔2016〕9号

各市文广新局、文化市场执法局(支队),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函〔2016〕14号)(附件1)精神,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建立起线上、线下培训考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省文化厅制定了《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山东省文化厅

2016年3月17日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

培训考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函〔2016〕14号),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考试系统(以下简称培训考试系统)推广应用工作,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办法(试行)》要求,以综合执法人员能力建设为中心,以培训考试系统应用为抓手,实行学分制登记管理,建立起线上、线下培训考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培训管理员。各市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选派专人担任培训管理员,负责本地区培训考试系统相关工作。

(二)审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信息库。各市培训管理员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综合执法人员信息库进行审核,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三)上报年度培训计划。各市培训管理员要及时统筹、汇总市、县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3月25日前报省级管理员。

(四)组织开展培训考试工作。各市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按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办法(试行)》要求,指导本地区所有综合执法人员通过培训考试系统进行在线学习与考试,并对培训情况进行督导和考核。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7日至3月31日)

1.确定培训管理员。各市要确定本地区培训管理员1名,负责培训计划上报及调整、学分补登及审核、培训班及考试配置等事宜(可与平台执法业务管理员相区分),并于3月20日前将人员名单及平台账号信息表(附件2)反馈省文化厅。

2.信息复核。各市要于3月25日前完成培训考试系统用户账号及人员信息的复核工作。

3.上报年度培训计划。各市培训管理员要尽快统筹、汇总市、县年度培训计划,于3月25日前报省级管理员。

4.人员培训。各市要于3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全员覆盖、人人会用。

(二)上线运行阶段(4月1日起)

各市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综合执法人员使用培训考试系统,完成在线培训任务。省文化厅将通过月度通报、工作简报等形式通报各地培训考试系统使用情况,并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考核与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根据工作方案,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应用工作顺利开展;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应用培训考试系统,做好表率。

(二)明确责任要求。各市培训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学习研究培训考试系统功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省文化厅将使用培训考试系统对各市的培训考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将其作为各类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评先、评优活动的重要指标。

(四)强化沟通协作。各市要及时反馈在使用培训考试系统时遇到的问题,加强沟通联系,推动培训考试系统的不断完善。

联系人:山东省文化市场稽查队 谭建建

联系方式:0531-82615517940463356@qq.com

附件:1.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

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培训管理员人员名单及平台账号信息表

附件2

培训管理员人员名单及平台账号信息表

地市级管理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手机

QQ号

平台账号



附件【附件1: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印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函2016.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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