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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扩大惠民殡葬范围和提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标准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mzj/2020-000012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临民〔2020〕59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日期 | 2020-08-07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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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民〔2020〕59号 各县区民政局、财政局,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落实惠民殡葬有关政策措施,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9号)要求,就加大惠民殡葬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惠民殡葬服务范围 自2019年9月16日起,在免除殡仪馆遗体接运(普通车辆)、遗体存放(3天)、遗体火化、骨灰寄存(1年)和骨灰盒(不超过100元)五项殡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免除殡仪馆装尸袋、防尘垫、遗物焚烧、抬尸和消毒其他五项殡葬服务费用,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所有殡葬服务费用要在殡仪馆实行现场免除,打通惠民殡葬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提高惠民殡葬市级补助标准 根据《临沂市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临财社发〔2019〕21号)规定,市级财政按照每个死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500元的标准,根据居民死亡人数补助县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基本殡葬服务市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50元/人。 各县区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惠民殡葬补助工作。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财政局 2020年8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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