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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农业机械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nwh/2022-000007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机关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临农机字〔2016〕2号
成文日期 2016-01-07 发布日期 2016-01-08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农业机械局

关于做好2016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工作的通知


临农机字〔2016〕2号

各县区农机局:

农业机械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是农机部门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手段,对于提升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和质量,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现就做好2016年度农机检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验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范围内由农机部门核发牌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2016年新注册登记的,只进行初检,在核发牌证的同时,签发2016年度检验合格标志。

2、继续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微耕机、卷帘机、脱粒机、铡草机、机动植保机、水稻插秧机、饲料粉碎机等农机具开展免费实地检验工作。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3]2号)等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把免费实地检验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二、检验时间

从现在开始至2016年5月底,全市集中开展农机检验。各县区可采取定点集中检验和随时检验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将已检车辆的信息录入省农机监理站管理网络系统。

三、检验的法律、法规依据及标准

(一)检验流程、项目、方法

1、检验工作的流程、项目和方法要严格按农业部颁布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执行。

2、对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的检验,按照省农机局印发的《机动植保机械安全监理检验规范》等五个规范执行。

(二)检验的法律、法规依据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4、《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5、《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修订决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农业部令第72号)及《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农机发〔2004〕5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农机发〔2007〕8号);

6、《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农机监理费的通知》(农办机〔2011〕63号);

7、《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农业部公告第1689号);

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

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10、《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NY1918—2009);

11、省农机局《关于印发<机动植保机械安全监理检验规范>等五个规范的通知》(鲁农机安字〔2013〕22号)文件;

12、农业部《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NY2609-2014)(2015年1月1日实施);

13、农业部《谷物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NY2610-2014)(2015年1月1日实施);

14、省农机局《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94)鲁农机监字第3号〕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验责任。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县区农机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争取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争取政府出台年检文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

(二)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年检工作中,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地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监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使每个农机户、机手了解年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及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在开展农机检审工作的同时,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短期培训,特别要做好农业部发布的《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NY2609-2014)、《谷物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NY2610-2014)和省农机局印发的《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94)鲁农机监字第3号〕的宣传普及工作,认真组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严格程序。农机检验人员要认真履职,熟悉掌握年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年检工作顺利完成。检验时:一要尽量使用仪器检测,由两名以上具有检验员资格的监理员实施;二要对检验合格的拖拉机按规定核发合格标志、联合收割机签注行驶证;三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四要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机制;五要增强检审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检审规定、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四公开”,杜绝“检不见车、审不见人”和“搭车收费”等违法违规现象。

(四)贯彻以人为本,方便人民群众。要以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为宗旨,实行服务承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要深入乡镇、村庄,实行“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办结手续,方便广大机手。

农业机械年度检验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确保2016年度检验工作顺利完成。各县区年度检验工作方案和工作总结及时报市局,市局将对各县区农机年度检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计入各县区年度工作考核成绩。

附件:2016年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式样


临沂市农业机械局

2016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 2016年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式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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