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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jtysj/2022-0000028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字号 临交政字〔2016〕17号
成文日期 2016-02-24 发布日期 2016-02-24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临沂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交政字〔2016〕17号



各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已经局安委会审议,报市安委会备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2月24日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实际,制定2016年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年度目标

通过计划执法,划定职责边线、明确执法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理念,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通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促进全市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保持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使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属地监管与行业监管原则。坚持安全生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全覆盖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各县区交通运输(分)局要把许可的所有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监管全覆盖及“谁许可、谁负责”原则,全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范围,做到全覆盖、不缺失。各行业管理机构要根据监管企业数量,每年按照不少于3%-10%的比例进行抽查;客运企业、危险品运输企业、水运企业、在建重点工程项目要100%进行抽查,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

4、计划统筹原则。统筹执法检查的对象、时间、次数、方式和职责分工,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三、计划安排

1、第一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1月至3月春运、春节期间进行,由运管、交通监察、出租、客管等行业管理单位组织,相关科室负责人参与,重点督查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公交、出租企业、重点场所和运输经营单位春运组织保障、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现场管理、“打非治违”以及相关单位春运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管落实情况。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组成督查组,重点对参与春运的企业进行全面督查。

2、第二季度的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春节后3月-6月份进行。由公路、质监单位组织,重点督查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织保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程项目风险评估、施工现场封闭、临时用水用电、临边防护、高空作业和机械设备检修等情况;由地方海事管理单位组织,重点督查水路运输企业、载客船舶等水上运输复航、汛期暑期水上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情况。

3、第三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7月至9月份进行,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夏季安全生产特点,对夏季高温炎热多雨等天气特征认真进行分析,把握高温和汛期安全生产规律及特点,抓好以防暑降温、防台防汛、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对夏季高温和台汛期间易引发事故的区域和部位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同时市局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部署,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检查组,异地交叉进行汛期专项安全督查。

4、第四季度安全检查。主要集中在10月至12月冬季期间进行,各级各单位,要针对冬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建设等安全形势,分行业组织安全督查,重点督查冬季大风大雾、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应急物资、材料、设备等准备情况,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冬季安全工作措施、生命防护工程、应急工作方案制定落实等情况。

5、各类安全专项督查。主要集中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检查等,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业务科室参与,重点督查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程施工现场等重点场所和单位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运输组织保障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等。

四、计划执行
各县(区)交通运输(分)局和各行业监管机构要根据各自工作任务和监管力量,以及监管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结合季度和季节特点制定不同内容的执法检查计划,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重大工作部署和安全生产形势开展,尤其是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重大节假日和重要会议及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或专项督查,统筹处理好行政执法检查与其他日常工作的关系,主动做好安全执法监督检查计划与日常工作之间的相互衔接工作,将检查对象和检查任务进行分解并严格执行。

五、督查时间和频率
(一)督查时间:2016年1月至12月
(二)督查频率:

1、综合监督检查:每季度或专项安全检查1次。

2、领导带队督查:主要负责人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2次,每半年至少1次;分管负责人每年带队检查不少于4次,每季度至少1次。

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行业管理机构,日常检查按照各自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执行。

六、督查方式方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县区和各行业管理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监督检查计划执行;局领导带队检查和专项检查,由市局安委会办公室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在方式上,根据需要,采取独立检查、与行业管理机构联合检查、抽调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科室人员交叉检查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查现场与查工作台帐相结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落实。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各自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安全工作实际情况,拟制下发具体的督查通知,认真抓好督办落实。各级生产经营单位对上级安全督查活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协调行动,如实介绍情况、反映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增强督查活动的针对性和具体效果。

2、确保整改到位。各级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单位要把安全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督导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上,要以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为督查客体,深入基层一线、操作现场查找安全隐患,督促企业或有关人员整改落实。对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办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或屡查屡犯的企业,要重点加强监管或列入交通运输“黑名单”。每次督查活动结束后,都要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账,要坚持把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调研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基层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基层运输企业的真实情况,准确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科学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长效机制。安全督查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督查计划,在督查实践中加强研究,逐步固化督查流程,细化督查内容和标准,规范督查文书,完善督查和整改台帐,形成闭环管理体系,同时要与平安交通顶层设计工作指南形成互补,逐步建立安全督查工作长效机制。

4、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市局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研究制定各自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把每次执法检查台账及时上报市局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张春英;联系电话:8126053;传真:8126360;邮箱:lyjtjajk@163.com


附件:2016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附件


2016年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账


一、道路运输企业名称(xx家)

1、客运企业(客运站)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2、货运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3、维修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4、驾培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二、农村公路

1、县道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2、乡道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3、村道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三、打非治违

1、查处违规违法车辆(台次)

2、卸载、处罚数量

3、重点区域名称(处)

4、重点路段名称(处)

四、城市客运企业(出租、公交)

1、出租企业名称(家)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2、出租车辆(台次)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3、公交企业名称(家)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4、公交车辆(台次)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五、水路运输企业(xx家)

1、水路运输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2、船舶数量(渡船、旅游船舶)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六、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

1、施工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2、施工工地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3、施工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隐患、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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