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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做好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临民〔2023〕46号
成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日期 2023-10-27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做好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党工委组织部、社会保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驻临高校

根据《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133)的规定,为做好第届沂蒙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和条件

(一)第八届沂蒙和谐使者全市计划选拔10名,其中包括社工类8名和养老服务类2名。每个县区可推荐不超2名候选人;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民政局可推荐不超2名候选人;其他有关市直部门、驻临高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沂蒙和谐使者推荐人选从各县区和有关市直部门、驻临高校推荐的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专业社会服务工作的候选人员中择优选拔。推荐范围和条件除按照《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字2019133)有关规定执行外,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做大增量、做优存量,加强培养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符合或曾获各类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人员,原则上不建议参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一律不参加评选,如无符合条件的或条件不过硬的候选人,可少推荐或不推荐。

二、推荐申报方式

沂蒙和谐使者实施分类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报

新增线上申报环节,所有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在临沂人才工作网(http://linyi.rcsd.cn/)平台内未注册账号的,均需先行注册并进行信息维护。申报人自行填写并提交申报信息,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业务主管单位确认后,由所在单位直接线上提交到所属县(区)民政局或市民政局。

(二)逐级推荐

对于线上申报人员,需线下将纸质版材料依次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推荐后报所属的县(区)民政局或市民政局。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仅业务主管单位推荐对象中选拔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进行推荐,并在平台内完成审定提交;市直有关部门、驻临高校,根据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人选中,选拔本行业、本院校所属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进行推荐,报送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由县区推荐的,各县区民政局要按照通知精神及时组织推荐人选经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本级党委组织部会同当地民政部门审定后上报;由市直有关部门、驻临高校推荐的,按照通知精神要求,自行组织推荐,经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由市直有关部门、驻临高校审定后报送。不单独接受个人报名。

(三)报送材料

1.《沂蒙和谐使者申报表》(见附件2A4纸双面印制);

2.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A4纸双面印制,加盖各县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有关部门、驻临高校推荐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具体要求见附件5);

3.“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A3纸印制,具体要求见附件5

4.申报人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成果(案例)、社会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养老服务领域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A4纸印制,各县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对原件资料进行审验。市直部门、驻临高校推荐的,由市直有关部门、驻临高校进行审验。证明材料逐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5.推荐报告(A4纸双面印制,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情况、推荐意见及排序。县区推荐的,加盖各县区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公章;市直部门、驻临高校推荐的,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6.“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A4纸双面印制)。

以上材料,均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要求排版规范、印制清晰、一式6份,并与电子版排序一一对应。电子版文件名称为“材料名称+社工类/养老类+**县区(部门)+姓名”的形式。县区与市直部门、驻临高校平台审核与材料报送工作,请于20231117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路13号人防大厦临沂市民政局607室,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慈善社工科);公务邮箱:mzj_fsk@ly.shandong.cn。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和谐使者选拔作为实施人才战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激发社会工作人才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选拔工作抓实抓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规定,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二)严把标准,确保质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面向基层、注重工作一线、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严格选拔程序和要求,真正把思想品德高尚、专业技能突出、群众广泛认可、口碑和声誉良好的社会工作人才推荐上来。要坚持“三个优先”原则,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的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人选。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抓住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契机,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使和谐使者评选活动深入人心,深入基层社区,充分调动广大社会工作人才参加评选的积极性、主动性。要通过和谐使者评选,进一步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影响力,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了解、认同社会工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成长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平台客服电话:0531-82893217  0531-82893219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社工类,杨文,0539-7200933

               老服务类,周俊源,0539-7200927

 

附件:1.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

            2.沂蒙和谐使者申报表

3.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4.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5.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民政局

 

2023102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1 临政办字〔2019〕133号 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pdf
附件【附件2 沂蒙和谐使者申报表.docx
附件【附件3 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附件4 沂蒙和谐使者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附件5 申报材料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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