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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索引号 | 1585729837/zfw/2024-000001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文机关 |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 | 临建发〔2024〕7号 |
成文日期 | 2024-03-08 | 发布日期 | 2024-03-08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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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建发〔2024〕7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临沂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临沂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8日 临沂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临沂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市住建主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八抓20条”等一系列创新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全市住建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全市住建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市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死亡人数实现逐年“双下降”,力争不发生较大、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当好召集人,“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加大液化气站整合工作调度力度,确保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合任务。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加强燃气安全培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燃气领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扎实推进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抓好《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宣贯落实。严格落实《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5月底前完成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指导各县区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指导县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年9月份定期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对新排查出的CD级危房严格落实分类整治措施,确保房屋使用安全。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指导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不断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预防高处坠落等专项行动,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聚焦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消防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程序,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审批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施救,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房屋市政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加快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监管。积极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依托临沂市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系统,综合运用“四不两直”、随机抽查、交互检查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依法采取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四)深入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建立市、县级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方案,重点围绕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分类明确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健全用好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并指导县区细化工作措施。配合优化升级消防审验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建立违法违规事项数据库,充分发挥“消防审验专家行”作用,确保排查整治实效。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技术服务管理要求核定技术服务标准,重拳打击技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加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定发布工程建设防火材料推广应用目录清单。 (五)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专业考核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围绕工程质量安全、燃气安全等内容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编制针对性更强的治本攻坚行动方案。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事前预防。要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针对以往事故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对应措施,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力推动“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风险防控手段、隐患排查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全力推进本辖区内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定期组织行业专家,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巡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县区和单位,将坚决采取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时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要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积极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临沂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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