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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1585729837/lsj/2024-000004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机关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发文字号 临粮发〔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9-24 发布日期 2024-09-24
生效日期 2024-09-24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临沂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临粮发〔2024〕8号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沂河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根据《山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市局研究制定了《临沂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已履行相应程序并经局党组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要按程序确定各类应急保障企业。要根据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明确本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标准,确定本级应急储运企业、加工企业、配送中心、供应网点和保障中心名单,按程序公布,并于2024年10月25日前报市局备案。

二要认真做好应急保障企业推荐工作。要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市级应急保障企业能力标准,于9月30日前向市局提报本县区市级应急保障企业推荐名单。粮食应急企业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上级名单包含在下级名单之中,即省级保障企业也是市级、县级保障企业,市级保障企业也是县级保障企业。授予牌匾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悬挂牌匾。

三要及时维护应急保障企业信息。要逐一核实企业信息,及时、准确地在国家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中更新相关数据。所有数据须在粮食应急保障信息系统第四季度维护窗口开放时(12月上旬)更新审核完毕,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附件: 《临沂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

临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4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临沂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临沂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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