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标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第18号 |
索引号 | 004448443-03_F/2016-052700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
发文机关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5-27 | 发布日期 | 2016-03-04 |
生效日期 | 2016-05-27 |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令 第18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已经2016年2月17日国家统计局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宁吉喆 2016年3月1日 国家统计局关于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决定 国家统计局对2015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现决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和《关于印发〈统计员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试行办法〉的通知》(统培字〔1990〕11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实施〈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统函〔2005〕142号)、《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统办函〔2005〕103号)、《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失效。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