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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04448494-11_B/2016-050901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6-05-09 发布日期 2016-05-05
生效日期 2016-05-09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关于开展“5·12”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临沂蒙山旅游区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局,局直属各学校: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临沂市减灾委《关于举办“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的方案》(临减〔2016〕1号)文件要求,确定在全市学校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主题活动

各县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教育系统防灾减灾工作实际,突出宣传教育周活动主题,凸显地方特色,抓住防灾减灾宣传重点,认真开展第八个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确保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各县区、学校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减灾救灾方针,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切实把防灾减灾安全教育和应急避险知识宣传作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安全、预防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认真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要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班会课、宣传挂图、板报专栏、横幅标语、微信、微博、手机短信、校园网、知识讲座、演讲征文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切实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确保活动起到“教育师生、带动家庭、影响社会”的效果。

三、开展排查治理,消除灾害风险隐患

各学校要在活动期间要集中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防灾减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整治要覆盖所有校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配套基础设施等,重点是人员密集的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冰雹、暴雨、洪涝、台风、火灾、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整改到位,确保学校建筑物、构筑物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安全。

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各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地震、消防等应急预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演练顺利进行。一是各学校要在宣传活动期间进行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确保演练效果。二是要将各类应急避险疏散演练工作常态化,确保中小学每月至少开展1次、幼儿园每学期至少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三是要认真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查找演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演练活动要留有图片资料。

各县区、学校要及时总结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联系人:徐凤飞 邮箱: ly8132856@163.com

临沂市教育局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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