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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ybj/2019-000005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04-1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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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医保发〔2019〕27号)要求,于2019年4月3日转发省局文件。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集中宣传医保政策、召开动员会和新闻发布会、举办培训讲座、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使定点医院机构、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公众了解熟悉医保基金的法定用途和使用范围,增强人民群众的监督参与度,努力形成全社会普遍关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内容 一是于4月份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自查整改,发动定点医药机构对照专项治理重点,对近两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医疗服务行为和超出《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高值药品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对不符合支付范围的药品进行直接结算的行为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并签署承诺书。二是对4月30日前不按要求进行自查、或者违反承诺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定点医药机构,要在全面检查中将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予以重点关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重直至顶格处理。三是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和第三方力量,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面体检”,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底数、掌握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情况,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进一步净化医保基金运行秩序,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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