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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gtzy/2021-0000129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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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安排,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涉及的测绘事项(含不动产测绘),分阶段或全流程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临沂市关于“多测合一”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解决我市行政审批涉及的测绘业务成果不能共享、前后成果不一致等问题,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流程、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测绘服务效能和保障能力,加快工程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我市“多测合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了《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本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二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2017年4月27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3.《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 5.《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字[2021]115号; 6.临沂市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临建审改字[2019]9号; 7.《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 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 9.《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临自然资规发[2021]66号; 10.《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 11.《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临自然资规发[2021]60号; 三、征求意见情况: 《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在制定过程中,通过发函、在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和临沂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发布公告、组织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向市直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测绘单位及相关法定代表人、专家征询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 四、的主要内容: 本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围绕“多测合一”项目实施进行质量管理,共五章三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测绘项目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检查、质量奖惩、附则。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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