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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tyj/2022-0000175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市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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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体育局牵头研究起草了《临沂市市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为切实加强对市级体育类俱乐部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规范体育俱乐部的行为,明确其职能定位,推动其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同时让体育俱乐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公众监督,有效发挥社会力量服务体育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省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委、市政府2020年3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20〕2号)中“加强对社会力量办体育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三、起草过程 办法于2022年2月着手起草,期间与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多次沟通,并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议,形成初稿;按领导要求多次修改,最终形成征求意见稿。5月下旬,在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时发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进行征求意见,反馈无意见后,报局党组成员阅示,再次修改后形成此稿。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31条,对我市市级体育俱乐部进行了规范,对党的建设、自身建设、业务活动、资产财务、监督管理、罚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1、明确了市级体育俱乐部党的建设,应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党的工作机制,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明确了市级体育俱乐部自身建设,应按照章程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相关制度,明确公开服务、业务变更、年审等事项。 3、明确了市级体育俱乐部的业务活动,包括业务范围、赛事活动名称、办赛流程、赛事方案、赛事宣传等内容。 4、明确了市级体育俱乐部的资产财务。应严格落实《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参照执行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5、明确了市体育局对市级体育俱乐部的监督方式及内容。主要包括:实地查看,与民政、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对协会实行综合监管,自觉公示相关内容接受公开监督。 6、明确了市体育局对市级体育俱乐部的惩罚措施,主要包括对失去申请设立时的相关条件的、常年不开展活动、长期不发挥作用、未严格落实办赛规定、发生违规违法行为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惩罚行为。 五、关于施行日期的说明 试行日期是自2022年9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9月1日。 政策原文:临沂市体育局 临沂市民政局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市级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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