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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1582055/nwh/2023-000005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2-04
文号 临农委办发〔2023〕1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种业企业扶持培育的实施意见》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种业企业扶持培育的实施意见》

近日,临沂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种业企业扶持培育的实施意见》(临农委办发〔2023〕19号),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现代种业是现代农业的基础,种业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国家高度重视种业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种业和企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扎实推进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提高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做优做强一批种业龙头企业,加快形成种业企业发展新格局。山东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十四五”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打造种业企业航母和优势企业集群,分类遴选有创新能力的优势种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引导企业兼并联合,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种业振兴方案,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强省建设,临沂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种业企业扶持培育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分总体要求、加快提升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壮大种业企业、加速提升种业企业新品种审定推广能力、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加强种业企业人才引进培养、保障措施等七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种业振兴战略,立足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这一目标,扎实推进种业企业扶优行动,引导资源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种业领域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深度融合,推动深化科企合作,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带动力和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种业龙头企业,为打好种业“翻身仗”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快提升种业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加大对主要农作物、中药材、畜禽、水产资源的调查、收集及保护、利用力度。支持种业企业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建立种质资源库(圃)、水产原良种场,夯实新品种创新基础。巩固种业企业的商业化育种主体地位,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支持有条件的种业龙头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有关种业科技计划和重点项目,支持优势种业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开展育种攻关,选育一批突破性新品种和进口替代型品种。鼓励种业企业创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各类种业研发平台。引导企业入驻并给予政策支持,助力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提升。

(三)培育壮大种业企业

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依照现行税收政策给予优惠减免。推动具备条件的优势种业企业上市,按相关标准给予奖励。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向种业企业倾斜。分类遴选有创新能力的优势种业科研、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链和价值链。推动优势种业企业走出去,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种业基地,提升国际竞争力。支持企业深入参与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实现做优基地与做强企业同步发展。支持种业企业建设南繁科研育种基地,改善育种条件。支持优势种业企业承担救灾备荒、稳产保供种子(种畜禽)储备任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四)加速提升种业企业新品种审定推广能力

支持种业企业开展多渠道品种试验,做好畜禽新品种(配套系)国审服务,支持种业企业拓展审定渠道。支持种业企业参加国家、省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加快绿色、高效、优质品种的审定推广步伐。优先将基础条件好的种业企业展示评价基地推荐为国家、省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基地。在国家、省级展示评价基地设立企业展示专区,集中展示企业优良品种。优先将企业优良品种推荐为市级以上主要粮油作物主推品种、道地名优中药材和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品种。

(五)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

强化财政政策项目和金融扶持力度,支持实施好市级以上农业现代种业提升项目,支持优势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将种子加工、播前处理和育苗、育种等设备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强化制繁种政策性保险落实和企业用地保障,落实小麦、水稻、玉米等制繁种政策性保险,鼓励开展大豆、花生、水产、中药材等特色品种制繁种保险。对确需建设的种质资源库、质检设施、种子加工车间等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农业种业规划及其建设进度合理安排用地供给。

(六)加强种业企业人才引进培养

将种业企业人才纳入全市种业人才规划,完善企业科研人员职称评价标准,鼓励科研人员按规定到种业企业兼职、任职,鼓励高层次种业专业人才到企业工作。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种业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推荐种业企业人才申报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支持高校对企业紧缺人才实行对口培养,鼓励种子专业毕业生到种业企业就业。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加快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

(七)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企业发展市场环境等两个方面,强调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培育扶持种业企业发展摆到更加突出位置,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大企业扶优扶强力度。同时营造企业发展良好市场环境,强化种业执法监管,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切实维护种业企业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鼓励并帮助企业维权,有效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

三、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3年12月1日施行。

 

中共临沂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临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种业企业扶持培育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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