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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gdj/2024-0000033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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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扩大消费的决策部署,增强市场信心,激活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按照市财政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费券管理的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结合临沂市实际,制定了《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一、制定背景 市财政局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等7部门制定了《关于<山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费券管理的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意见》(临财工〔2023〕4号),《意见》规定:“在发放消费券前,业务主管部门应提前做好计划,制定消费券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2024年2月,市文化和旅游局文旅消费促进专班按照省文旅厅出台的现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上位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拟定了《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初稿。在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于3月份,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三、主要内容 《临沂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共有八章30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部分,总则、资金的使用。即《细则》第一、二章,主要明确了消费券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合作电商平台、合作企业规则。包括《细则》第三、四章,明确了合作电商平台、合作企业的申报条件、应履行职责等内容。 第三部分,消费券发放、领用、核销规则。即《细则》第五章,明确了消费券发放形式、优惠额度、领用流程、核销条件、相关要求等。其中,在发放环节严格规定产品优惠幅度不超过产品售价的20%,消费券有效期不超过48小时,每批次发放设定用户领券张数和上限金额。在领用环节消费者需在合作电商平台实名认证,个人身份信息核验一致后方可领券。在核销环节需要消费者凭身份证、核销二维码或短信验证码完成核销。 第四部分,资金结算规则。即《细则》第六章,明确了资金结算的条件和流程,强化审计措施,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类数据进行核查,出具审计结论,予以结算。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包括《细则》第七、八章,明确了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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