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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270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3-02-14 |
文号 | 临财资〔2023〕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市级公物仓资产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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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临沂市财政局对《临沂市市级公物仓(虚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公物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解读如下: 一、修订的背景及过程 《临沂市市级公物仓(虚拟)管理暂行办法》(临财资〔2019〕24号)于2019年12月制订实施,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 借鉴省级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修订了《市级公物仓管理办法》,已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局相关单位科室意见,并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新办法遵循原有框架基础,未做大的修订。修订内容主要有三处: 一是制定依据修改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38号)等有关规定。 二是明确资产借用期限,在第十六条增加了借用资产“应明确具体归还期限。” 三是对办法相关审批表进行了修订完善,与《山东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附表内容、格式基本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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