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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180605-183605-62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0/05/2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费县优质水产品基地和品牌创建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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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和规范优质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发展高效品牌渔业,我县计划发展优质水产品示范基地2处,优质水产品基地3处。按照“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进行创建。
一、目前,全县名优水产品养殖基地4.2万亩,占全县养鱼水面的76%,已取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水产品认地4处,无公害水产品认证4个,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定合格并公布的“出口水生动物”备案养殖场1处,产品外销韩国、日本,主要出口品种为鲤、鲫鱼,面积0.3万亩,获得农业部授予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处,今年拟报省海洋与渔业厅授予的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2处。争取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1处,产品认证4个,产地认定面积0.4万余亩。
二、建立二处优质水产品示范基地和三处优质水产品基地
(一)、优质水产品示范基地 睿农牧(渔)业有限公司,地点在许家崖水库长山庄村东面,主要以网箱养殖为主,养殖面积3600平方米,养殖品种:鲤鱼、鲫鱼、鲂鱼、匙吻鲟。薛庄红利养殖场,地点在石岚水库,养殖面积200公顷,养殖品种:鲢、鳙鱼、鲤鱼、鲫鱼。其中鲤鱼、鲫鱼出口韩国、日本。
(二)、优质水产品基地 许家崖水库,产地规模900公顷,养殖品种:鲤鱼、鲫鱼、罗非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刘庄水库,产地规模51公顷。马庄水库,产地规模96公顷。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项目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水产品基地项目列入渔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成立技术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拟定工作计划和技术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搞好渔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发动。
2、制定水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按照农业部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水域环境条件要求和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境水产品追溯规程(试行)》和《出境养殖水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要求(试行)》(国质检食函[2004]34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严格的技术操作规程,通过采取标准化养殖,从水质调控、鱼种放养、饲料投喂、药物使用等整个养殖过程进行标准化监测管理,全部实施养殖场备案制度,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实行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苗种检验检疫力度,防止疫病源的传播;实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出口水产品达到出口国水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所用渔药要凭市或县(区)渔技站开出的处方,实行标准化科学养殖,生产出符合出口质量标准的水产品。
3、建立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水中监测,每年至少1次。定期开展投入品和产品质量监测,每年至少1次。示范基地100%测水配方施肥。
4、开展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和出口标准知识培训。对出口基地的渔业技术人员和项目参与户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重点是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技术、出口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知识以及出口贸易相关的常识等。
5、抓好示范带动,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搞好系列化服务。各县区渔业部门要加大技术推广力度,选择有代表性的基地进行推广示范,定期交流推广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出口水产品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渔技、渔政要相互配合,治理污染源,打击销售,使用禁用药物、不合格饲料的行为。及时采样化验检测水质、饲料和养殖的水产品,确保健康养殖的顺利实施和水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设。
发布时间:2010-05-21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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