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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20180605-183622-728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业务动态 | 发布日期 | 2010/08/1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沂南渔政查处一起渔业污染事故为养鱼户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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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渔政站7月28日接到沂南县大庄镇查旧庄村民杨某报案,反映其所养鱼类不明原因大批死亡。渔政站立即派出三名专业技术人员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通过多次详细的调查,确定该汪塘的水体污染系由附近一鸭业公司所排放的废水所致。随后,专业技术人员结合09年全县汪塘养殖产量的实际水平,对受污池塘进行了产量损失评估。8月13日,沂南县渔政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解协商,作出了处理,最后由鸭业公司赔偿杨某经济损失1.5万元,依法保护了养鱼户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0-08-16 1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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