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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448582-10_C/2016-0517003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3/03/29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

一、2012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大力指导和帮助下,全市环保系统以生态临沂建设为主线,以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中心城区水质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保障三场攻坚战为带动,以建立建设项目节能环保评估前置、环境监管共同责任、环保系统执法监管“三个机制”为保障,扎实工作,全力攻坚,环保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环保三场攻坚战共计实施18类工程,治理污染点源1969个,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一)环保工作大格局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着力推进生态临沂建设,打造‘两型’社会建设新样板”,市十八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创造绿色经济发展模式”。先后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暨环保专项整治三场攻坚战动员大会、生态临沂建设大会,对加强环保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市政府在全省17市中第一个与省环保厅签署《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厅市环保战略合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明确要求要用生态文明引领科学发展,让临沂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生产更清洁、环境更宜居,在生态山东建设中带好头、做表率。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多位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12县区政府、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和31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环保专项攻坚整治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下设3个专项工作组,抽调相关部门52人集中办公,配套函告、反馈、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实施日常督导推进、现场会议推进、约谈推进、宣传推进、检查推进和考核推进等六项督导推进措施,对9个县区、部门的35名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分管市长先后12次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和现场推进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人大、市政协分别组织专项视察,督导加强环境污染防治。相关县区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推进工作开展。

(二)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攻坚战成效显著。认真组织实施《临沂城区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以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为重点,以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降尘等污染物为削减指标,全力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4大类21项重点工程,对1822个污染源实施动态监管和治理(其中工业类611个、城市扬尘类1053个、机动车和道路运输类158个)。在重点工作中,对49家重点企业实施脱硫除尘再提高工程,对76家建陶企业实施治理提升,对28家燃煤电厂和5家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加快脱硝工程建设,对535个建筑工地、29个拆迁工地实施综合治理,对城区84家页岩砖、石料加工企业实施淘汰关闭,对72台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和关停。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启动机动车环保检测,汽车检测数量达到276437辆,占汽车总保有量的31.3%。加强大气监测预警,完成8套PM2.5及3套能见度仪器的安装,并与省环保厅联网,实现了PM2.5数据的传输。2012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增长44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13.3%、30.6%、13.3%,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明显增加。

(三)中心城区水质保障攻坚战取得长足进展。临沂城区8条河流,汇水流域涉及沂水县、沂南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经济区等10个县区和开发区,是反映临沂水环境质量的关键节点和集中体现,是全市水污染防治的难点和焦点。市政府制定实施《临沂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方案》,突出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面源治理、重点流域治污工程、沿河垃圾处置、生态调水补给等6个方面,重点实施5大类61项122个重点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包括已完成的100个,占总数的82%,人工湿地建设、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管网配套、工业行业集中整治、畜禽养殖整顿等重点难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2年,中心城区水质保障15个考核断面的化学需氧量达标率提升到95.4%,氨氮达标率提升到92.2%,市控42个河流控制断面综合达标率超过92.8%,中心城区水质明显改善,29条河流全部达到恢复鱼类生长水质要求,滨河景区没有发生往年夏季的蓝藻现象。南水北调治污涉及的沂河断面稳定达到Ⅲ类标准,邳苍分洪道断面基本达到Ⅲ类水质。

(四)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攻坚战进展顺利。市政府制定实施《2012年临沂城饮用水水源地岸堤水库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城区饮用水源地岸堤水库为重点,着力加强基础工程建设、污染企业整治、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水质监测监管等4个方面的工作,2012年实施的9大工程(跨库桥路污水收集系统及防侧翻设施、隔离带防护工程、库滨带建设工程、保水型生态渔业建设工程、污染企业整治工程、乡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改造工程、农村垃圾处置工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预警监控体系建设工程)25个项目,绝大多数已完成。同时,对城区备用水源费县许家崖水库进行集中治理,清理网箱12000个,有效防范了各类次生污染事件和库区面源污染问题。

(五)攻坚带动各项重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展顺利。按照市政府《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突出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畜禽污染防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管理减排等6项重点,全力实施21类548个减排工程项目。同时出台《临沂市“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配套奖惩资金总额超过1200万元,确保减排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环境安全保障持续加强。深入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全市排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410家、规范整顿357家,对34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86家使用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实施规范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3100余吨,安全送储废弃放射源99枚,有效保障了环境安全。三是农村生态保护同步推进。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2亿元,在蒙阴、郯城2个县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保护等重点项目40个。蒙阴县10个乡镇建设13处垃圾中转站、4566个垃圾收集设施,6个乡镇建设12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5处污水处理站;郯城县实施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饮用水保护三大类10个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600吨/天,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0吨/天。深入开展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全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乡镇73个,省级生态村21个。积极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64个农村社区实施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关闭位于环境敏感区域的畜禽养殖场713家,建成标准化示范场777家,生态环保养殖场(户)发展到3826个,发酵床面积396.4万平方米,生态环保养殖覆盖面达到63%以上。

(六)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提升。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节能环保预审制度的通知》,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实行否决。今年以来,经过预审的重大项目32个,审批新建项目218个,拒批项目17个,切实加强了污染源头控制。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共同责任、部门共同管理、执法共同落实的环境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环保部门实行“网格化”责任分工,实施“流程化”工作模式,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夜查80余次,大规模拉网式检查7次,检查污染源7740余家次,立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438件,解决群众环境信访问题1900余件,取缔土小企业810余家,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对17个重点河流断面实施日监测,对41个出境断面实行周监测,对109个预警监测点位、涉重金属企业实施监测数据月分析,38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稳定运行。今年来,提报各类有效监测数据62600余个,为加强环境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和支撑。加强环境宣教,营造浓厚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了“环保嘉年华”、沂蒙环保世纪行、“水质保障看沂蒙”等多个集中宣传活动,印发攻坚简报50期,在各级媒体发布宣传稿件650余篇,积极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共对9批28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增强了环境保护的震慑力,引导企业守法公平经营。

(七)环保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着力加强全市环保队伍的思想建设、能力建设、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学习上的勤奋、干事业的激情和用权上的谨慎,树立环保系统良好形象。不断加强环保队伍的思想建设,倡导“责任重于泰山、使命如同生命、机遇大于挑战”的工作理念,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迎淮、创模时期的昂扬斗志,团结一致,加班加点,担负起了高强度、高负荷的攻坚任务;不断加强环保队伍的能力建设,组织开展了学习研讨、岗位练兵、技术比武、考试认证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环保队伍日常业务能力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同时,积极争取282万元用于应急能力和监管能力建设,队伍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严格“环境安全是业务工作的生命线、党风廉政是环保队伍的生命线”的要求,深入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算好“七笔账”,做到“六个慎重”,把好“六个关口”,筑牢思想防线;不断加强队伍的工作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效能服务提升年”、“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四比四看”、“百家企业大走访”等活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建立重激励、硬约束、严考核的工作机制,执法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来,市环保局顺利通过省级青年文明号复核,全市环保系统有22个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同时,积极改善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在北城新区建设的5栋职工宿舍楼共212户新房,已经全部交付职工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3年工作打算

全市环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各项工作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一是从环境质量看,部分河流控制断面水质尚未稳定达到预期目标要求,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还居全省后位,需要继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二是从重点工程看,部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三场攻坚战的重点工程中,有的资金落实不到位,工程建设进度不快。三是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看,环境基础设施的规模、布局和处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解决污染问题以末端治理为主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污染源头治理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从污染成因看,在需要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亟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农药化肥的施用、畜禽养殖等农村污染问题尤为突出。根据测算,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占全市污染总量的62%。五是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等。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一起写入党章,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奋斗目标,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更加深入地推进城区空气质量改善、中心城区水质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的环保专项整治三场攻坚战,落实好省环保厅与市政府签署的《环境保护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各项工作举措,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全面推进生态临沂建设,力争把临沂建设成为全省“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示范区”和“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的先行区”。

(一)全面推进生态临沂建设。以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惠民生为主线,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强化科技支撑、创新体制机制,力争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进生态临沂建设。在具体的工作中,强化面上协调、指导和督查,在组织各方力量实施好2012年42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态临沂建设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组织推进体系,完善生态临沂建设的责任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各类工作制度。结合《生态山东建设目标责任制年度综合评价及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生态临沂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各县区生态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实施环保整治三场攻坚战。进一步分解落实三场攻坚战的年度计划,确保目标明确、措施扎实、保障有力。在城区空气质量改善方面,坚持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齐头并进,力争在防治技术、长效监管、联防联控政策措施等方面取得突破,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逐步下降,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天数进一步增加;在中心城区水质保障方面,继续突出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处理、农村面源治理、重点流域治污工程、沿河垃圾处置、生态调水补给等6个方面,全面落实好122项重点工程项目,落实好2013年的9项重点工程。同时,对列入《临沂市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作方案》的82家企业予以重点监管,确保企业污染治理不仅要做到排污达标,还要符合流域环境质量的要求;加快推进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78个工程性项目,为迎接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奠定基础;在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方面,在尽快完成9大类重点工程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三)全力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结合“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细化减排目标和具体项目,落实项目责任主体,充分调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好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实施全市《“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严格执行减排工作定期报告和月通报、季调度制度,确保重点减排项目顺利实施。拓展畜禽养殖减排、机动车减排、能源结构调整等减排领域,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持续、均衡削减。继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总量削减替代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新增量。进一步加强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完善环境统计工作规则,建立机动车和农业源污染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全面深化预警、约谈、限批、“一票否决”等考核问责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四)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建立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的长效机制,针对敏感流域区域、涉重金属企业、涉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等工作重点,定期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重排查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问题,做到不漏查一个企业,不留任何盲区,不留任何隐患。对于排查出来的环境风险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按照“着力改造一批,重点监管一批,限期整治一批,清理取缔一批”的要求,坚决彻底地进行治理,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继续完善市、县区两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各种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规范,加强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围绕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及养殖业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重点,着力推广“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环境友好型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因地制宜在乡镇推广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设施。认真执行《临沂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推广“撤网平地”散户环保养殖等做法,做好畜禽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清理土小污染项目,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积极推广使用缓控释肥和有机肥料,降低农田面源污染,修复土壤环境。加强生态创建和示范带动,不断提高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的示范和建设水平。同时,加强对全市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河流源头区的保护,防止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积极维护水环境的生态平衡。

(六)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坚持打好推进环保工作的组合拳,凝聚工作合力。继续加强督导,强化调度、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加快各县区和责任单位的重点工程建设。坚持依法推进,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加快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完善执法监管责任分工长效机制,确保各级各相关部门部门履职尽责。坚持“零容忍”执法,强化全过程监管,按照准入把关、现场监管、监测监控、处罚整改的流程,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坚持“超标即应急”和“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始终保持环保执法监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各类苗头问题及时监测、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跟踪报道,坚持在新闻媒体开展多角度、深层次、长时间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增强推进环境保护的合力。

(七)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相关要求,从增强队伍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入手,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营造积极向上、锐意进取的氛围,切实增强环保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增强队伍的服务意识。把服务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企业和基层作为根本要求,妥善处理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做到寓服务于监管。二是要增强队伍的责任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核心,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环境问题。提升责任意识,努力做到权责相符、忠诚履责、尽职有为。三是增强队伍的廉政意识。进一步加大政风行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狠抓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在腐败问题上形成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的思想理念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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