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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852681291/gdj/2019-0000018 发布机构 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4/03/28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工作要点
临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文广新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文化强市建设这一中心;突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展两个重点;强化沂蒙精神宣传弘扬、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国版权示范市创建三项任务;推进内部管理、队伍建设、项目资金、12345热线办理四个创新;实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文艺精品创作、文化产业体系建设、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五大突破。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落实省市目标责任书为任务为抓手,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省、市签订的《山东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文化设施提升、文化服务牵手、文化活动乐民、文化人才春雨”四大工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文化设施提升工程:按照文化部关于首批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标准,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与服务,2014年底全部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全部行政村和新建农村社区建有综合性文化中心(文化大院),60%建有乡村文化小广场。实施社区文化设施“五个一”建设,推广乡村大舞台、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

文化服务“牵手工程”:完善图书馆、博物馆、群众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保障机制,完成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建立理事会制度的调研工作。完善临沂文化网络超市,依托各级文化共享工程、公共阅览室和数字图书馆,完成当地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和评价平台建设,推进服务方式的现代化。

文化活动“乐民工程”:创作适合群众学唱宣传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沂蒙精神演唱材料,指导群众开展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以广场舞大赛、街舞大赛、民歌赛、十佳文化广场评选、十佳社区文化活动评选等形式,引导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广泛开展。协助做好书圣文化节、沂河国际运动娱乐节等节会的文化配套活动。

文化人才“春雨工程”:充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力量,确保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至少有1-3名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有1名专职人员。加大培训力度,全市培训不少于1000名乡村文艺骨干,提高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深入开展“种文化下乡”活动,通过在镇村、社区开设群众文化辅导培训基地、支持建立业余特色文艺演出团队等形式,带动镇村文化活动广泛开展。

二、以产业招商为支撑,推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按照市政府“10+6”产业计划工作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明确上靠、下联、外盯、内扩的工作思路,实行“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实施规划先行,抓好“双十双百”工程,全面提升文化产业品牌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推动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壮大特色优势文化产业集群,实现我市文化产业科学跨越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出台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方向,合理布局,凸显规划引领导向作用,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加强我市文化主导产业与部、省文化政策性支持的项目对接,创新思路,明确重点,了解信息,加大政策资金争取力度。

突出项目带动:实施双十工程,重点抓好10大文化企业、10大文化产业基地,加强宣传推介、政策扶持和项目服务。抓好各类示范文化企业(园区、基地、项目)载体建设,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荐申报更多的规模企业入围省级、国家级示范(重点)园区、基地、企业。

全力招商引资:按照市政府“10+6”产业计划,积极“走出去、请进来”,依托我市独特文化资源,瞄准招大引强,打好文化产业招商引资“百日攻坚”大会战,全力推进、全面落实市政府文化产业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三、以弘扬沂蒙精神为主线,繁荣文艺精品创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及临沂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市委《关于大力弘扬沂蒙精神,进一步凝聚形成推动老区发展强大力量的决定》,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开展“说沂蒙、唱沂蒙、写沂蒙、画沂蒙”系列文化活动,实施“三三三”文艺精品创作、展演工程。

沂蒙红色文化研究“三个一”:申请一个《沂蒙红色文化的形成与发展研究》课题立项;筹建一处沂蒙红色文化展馆;出版一部《沂蒙红色文化研究与发展》书籍。

文艺精品创作“三个一”:创作一批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反映临沂新形象的舞台艺术精品;提升一批现有文艺精品,做好大型水上实景演出《蒙山沂水》第六演季工作,以冲击泰山文艺奖为目标,修改提升大型现代柳琴戏《又是一年桃花开》;健全一系列文艺精品创作激励机制,成立文艺创作人才库,研究出台《临沂市文艺创作实施方案》,扶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

展演活动“三个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沂蒙情》、《又是一年桃花开》等文艺精品“百场柳琴唱沂蒙”基层巡演活动;结合筹建全省画家沂蒙写生基地,组织省内画家“百名画家画沂蒙”美术创作、展览活动;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组织《沂蒙六姐妹》等“千场红色电影放映”活动。

四、以创建国家版权示范市为抓手,提升新闻出版广电管理服务水平

积极申报、全面启动国家版权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行业管理规范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专业培训常规化”工程,全面提升我市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行业管理规范化:做好农家书屋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探索、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健全版权保护机制、版权登记等工作。加强播出机构管理,规范县级播出机构的节目套数、呼号、频率(频道)使用和广告播出。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广播电视台(点),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监管力度,防止违规广告出现反弹。加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做好“三电设施”保护工作。建设广播电视监测平台,加强对广播电视、电影放映的管理,提高舆论引导水平。

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升级,坚持有线、卫星、无线覆盖的统筹协调,提高传输信号覆盖率,启动地面无线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提高无线传输覆盖网的质量,加快农村有线网络发展,新增10万户有线电视用户,在广播电视“村村通”基础上推动“户户通”工作,做好无线发射台站的整改提升工程,建设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示范网,利用调频、有线电视网络,启动农村广播“村村响”试点。

专业培训常规化:定期组织广播电视行业、安全播出和新闻采编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新闻从业人员和行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批优秀原创文化节目与栏目。

五、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为载体,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按照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山东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政府责任书》要求,积极做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建立普查档案和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全面掌握我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情况,并以此为契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保护基础建设:落实“四有”保护措施,提高文物保护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持续性。推进民办博物馆、行业博物馆建设,完善具有临沂特色的博物馆体系。实施“乡村记忆工程”,传承乡村文脉。

重点项目推进:认真落实《临沂市文物保护利用发展规划》,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大遗址和重点文物保护三大工程为突破,重点策划论证一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

合理开发利用:大力实施商文旅引领战略,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有效发挥优秀非遗文化项目的优势,延长文化产业链,增强文化旅游业发展活力。

六、以深化改革为导向,全面提高文化服务能力

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倡导“求真求实、创意创新、诚信协作、高效廉洁”的工作理念,在全系统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

完善内部管理:创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行绩效考核、竞争上岗等有效措施,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发展活力。

加强队伍建设: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洁勤政和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纪律性。

强化人才培养:健全评选激励机制,建立全市文化工作专家委员会,完善基层民间文化人才档案,做好全市乡土艺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对市级以上“非遗”传承人的扶持力度。继续推进“321”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能策划、会管理、懂专业的领军型文化人才和专业文化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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