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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2-05030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2/05/0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12年全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要点

一、 强化目标考核,着力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1、建立职业健康目标考核体系。根据我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实际情况,今年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区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职业健康专管人员配备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制度。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台帐,严格执行职业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职业危害申报、检测、评价等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职工培训,做好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病防护意识,维护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

二、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监管水平

3、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区要抓住《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时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要求,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力度,完成职能调整、人员到位,全面建成市、县区监管网络。年底前县区设立科室,配备有工作人员,市局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

4、全面开展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宣贯重点,汇编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通过职业病防治周、安全生产月、《临沂安全生产》和市局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安监总局出台的一系列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职业健康防治氛围。积极推进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法定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考核,实现持证上岗。

5、努力推动职业危害申报工作。进一步加大申报工作力度,凡是涉及《职业病目录》、《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职业危害因素的企业要做到应报尽报。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和落实工作精细化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总结经验,全面深入发动,明确落实责任,将申报工作与日常工作、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政许可、检测评价等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推动申报工作的全面落实。年底,各县区要高标准完成年度申报计划。

6、严格源头控制,认真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危害“三同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和验收工作。市局适时制定出台《临沂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规范和推进全市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监督执法,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7、是强化行政执法,加大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职业健康监察执法工作。一方面,市、县区两级安监部门要切实把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管纳入重要的执法检查内容,集中时段,对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加强与卫生、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各地要制定执法计划,围绕专项治理、危害申报、检测评价、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开展检查,做到监管监察工作相互支持,相互促进。通过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病防治法定主体责任的落实,改善企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状况。

8、认真组织重点领域(行业)专项整治。结合省局的工作部署,我市在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黄金开采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机械加工制造企业作为今年专项整治的重点行业,在整治过程中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职业危害严重且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整顿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实现“治理一家,带动一批,规范一行”的整治效果。各县区要根据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强化保障体系建设,着力推进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9、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建设。按照逐步建立完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规划要求,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落实备案管理制度,对现有机构管理好、利用好。做好建设新机构的前期准备工作,拟在条件成熟时成立3-5家机构。加强职业健康专家库建设,建立、充实、完善并公布市职业健康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职业健康监督检查、作业场所监测检测、职业危害事故查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危害现状评价与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

10、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机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发改、经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资源,定期分析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梳理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使监管职权,形成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11、建立学习交流平台,探索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新方法。要在监管理念、监管模式、监管经验等各个层面积极建立纵向和横向交流平台,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借鉴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提高监管人员自身素质和能力,探索分类监管方法,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推动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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