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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2-0515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2/05/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临沂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要求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2〕15号)要求,制定《临沂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在此期间,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驻临沂及市管企业同时开展。

三、全市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全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1、活动时间:6月1日上午。

2、活动地点:临沂长途汽车站。

3、活动内容:(1)市领导就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作动员讲话;(2)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服务队授旗仪式;(3)有关部门摆放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展板、播放影像资料或语音材料;(4)现场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材料。

4、组织实施:市安委会主办,临沂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二)开展以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安全教育行动

1、活动内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各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和专题,广泛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基层先进典型和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制作播发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和手段,加大对“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开展“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活动等内容的公益宣传;集中开展全民安全教育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安委会。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4日—6月10日。

2、活动内容:(1)国家确定6月份第一周(6月4日至6月10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级各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人命关天》等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光盘、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2)将安全警示教育周与安全文化进校园、进农村活动相结合,在校园、农村等人员密集场所摆放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板,发放安全知识宣传材料。

3、组织实施:市安委办会同各县区安委会。

(四)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上午。

2、活动地点:临沂小商品城。

3、活动内容:(1)“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主题万人签名活动;(2)安全文化书画现场展览;(3)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摆设展台、展板,提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咨询,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等。

4、工作分工:

(1)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上午9:00前在临沂小商品城布置好宣传台及宣传展板,各宣传站点悬挂“XX单位安全生产月宣传站”横幅;(2)临沂移动分公司、临沂联通分公司、临沂电信分公司分别向用户连续发送两条安全生产信息,具体信息内容可与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3)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市领导活动安排、协调;(4)商城管委会负责协调宣传用电事宜。

5、组织实施:市安委会主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商城管委会协办。

(五)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1日至17日

2、活动内容:(1)国家确定6月份第二周(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文化周,各级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的号召,开展各项安全文化活动,通过建立安全文化长廊、安全文化阅览室,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安全文化;(2)着重依托安全文化进社区、进企业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文化知识,在社区和企业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3、组织实施:市安委会主办,各县区安委会承办。

(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1、活动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为内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每县区各出1个单位代表队和企业代表队参赛。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主办。

(七)开展安全文化书画展活动

1、活动内容:在全市开展安全文化书画作品征集活动。作品以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宗旨,突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形式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活动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并筛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主办,临沭县安委会办公室承办。

(八)举办第五届 “劳动之星” 职业技能竞赛低压电工专业技能竞赛

1、活动时间:6月中旬

2、活动地点:南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3、活动内容: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等方面的激励作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能、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决定举办第五届“劳动之星”职业技能竞赛低压电工专业技能竞赛。竞赛主要包括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以团体赛和个人赛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区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市比赛。

4、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安监局主办,南翔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承办。

(九)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6号)和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临安监发〔2011〕42号),广泛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和团市委将联合对100个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20个“双十佳”班组、班组长进行隆重表彰,并将择优推荐部分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双十佳”班组、班组长参评全省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20个“双十佳”班组、班组长评选表彰活动,以此推动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的深入健康发展。

2、组织实施: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1、活动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和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临安监发〔2010〕93号)部署要求,积极督促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加强社区安全文化环境建设,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区民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组织实施: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

(十一)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在6月份第三周(6月18至24日)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水上运输、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市安监局、市节能办组织全市所有地下开采的煤矿、非煤矿山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在企业普遍开展岗位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拟举办应急预案演练368场,其中地下非煤矿山应急预案演练70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急预案演练242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应急预案演练32场,其他行业大中型企业急预案演练24场,拟邀请领导观摩应急预案演练34场。24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在鲁南化工市场组织一次全市大型应急救援演练。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安委会。

(十二)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1、活动内容:将“四进”活动与“一日三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充分结合,在“一日三周”中将“四进”活动充分开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主办,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承办。

(十三)开展“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及巡回演讲活动

1.活动内容: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群众珍爱生命、遵章守纪、安全生产、防范事故,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6月上旬由各县区安监局推荐2名优秀选手参加市决赛。具体事项另行通知。6月中下旬选调参加市演讲比赛的优秀演讲人员赴部分县区巡回演讲。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主办,罗庄区安委会办公室承办。

(十四)组织全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

1.活动内容: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通过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和源头治理,建立以安全生产信息化为基础,以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为核心,以绩效考核评估效果和执法监察为手段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状况,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通过前期所做的各项工作,争取在6月份使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全面实施,在此基础上适时启动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办公室主办,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承办。

(十五)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活动

1、活动内容:在全市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特别是新入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把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安委会。

(十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活动

1、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市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互查交流活动和职业卫生督查活动。

2、组织实施: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安委会。

四、各县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市里同步,同时要完成好市安委会安排的承办部分全市性活动的任务。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县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中央、省驻临沂和市属企业活动安排

中央、省驻临沂和市属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活动。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在企业内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全面普查企业安全风险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各种问题和隐患,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在企业内部普遍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加强班组交流,发挥企业班组、班组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五)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积极创建各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精神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广泛发动,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建立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纵向上下协作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利用手机报、公交楼宇电视、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各城镇(社区)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开动“安全生产月”宣传公交车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善于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以便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动活动顺利开展;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市安委会将对工作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联系人:史国栋、卜凡磊

电话:0539-8038911

传真:0539-8038908

邮箱:ajjf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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