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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3-020100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3/02/0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市安监局2013年工作要点
市安监局2013年工作要点

一、狠抓隐患查治,消除源头风险。督促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在全市全面推开安全专家服务试点工作,经常性地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的工艺、设备进行安全诊断,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隐患,并制定整改方案。充分发挥“六位一体”信息平台在企业自查自纠、日常执法检查和重大隐患治理、监管措施落实等方面的作用。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确属安监部门监管的,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对企业自查、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加强监控和整改,确实难以整改的,通过政府挂牌督办,抓好整改和消除。

二、狠抓许可准入,加强标准化创建。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许可条件,提高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准入门槛,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审批。抓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管,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创建质量,帮助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通过创建标准化企业,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力争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开展“打非治违”,抓好动态监管。对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动态监管,不断健全监管和执法相协调的工作机制,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突出执法重点,以防大事故、整治大隐患为目标,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出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个人予以执法处罚,进一步提升执法处罚的地位,发挥好处罚这个手段的教育、警示作用。

四、开展专项监管,提高监管能力。非煤矿山领域,对照鲁政办发〔2011〕67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小矿山退出和关闭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抓好复工验收,严格审核把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力争全年30家企业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上水平。加快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步伐,确保今年6月底前,全市所有地下开采矿山全部建成“六大系统”。抓好外包施工队伍管理,探索实行派驻安全员制度,加大对地下矿山的监管力度。

危险化学品领域,强化安全专家服务制度,今年初将择机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开展。抓好化工装置安全诊断,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深入开展“冬季四防”、危化品建设项目“三同时”专项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化工设计安全诊断”等5项专项执法检查。强化企业进区入园监管,提升化工园区一体化安全管理水平。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抓好生产企业提升改造,加大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的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在年底前,各生产企业在装药、混药、造粒等危险工序基本采用机械化生产;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继续派驻安全督导员对生产企业的全过程实施动态监管;加强对批发企业进货渠道和储存环节的安全监管。

冶金等工商贸行业,进一步抓好煤气作业、交叉检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和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的现场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强对涉及煤气各个环节的检测、报警等仪器配置情况的执法监察。

职业健康领域,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重点行业摸底检测工作;以高危粉尘和高毒物品为重点,深入开展板材、皮革、制鞋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五、强化执法监察,落实依法行政。建立健全监管和执法相协调的内部工作机制,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突出执法重点,加大对重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另外,加强执法队伍标准化创建,开展执法教育培训、完善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文书点评,提升卷宗制作、审查和备案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安监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监察程序。严格落实执法岗位责任制和执法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执法工作计划的批准和备案制度。明确日常监管执法范围,实行分级、分类和属地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

六、强化应急管理,狠抓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市、县区、重点乡镇及企业四级完善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实现应急救援全覆盖。加快整合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应急救援网络,在全市建立专兼职相互补充的区域性救援队伍,提高处置突发事故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救援实战能力。加快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市县乡三级联网。加大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移动平台建设力度,把平台系统建设成为“指挥功能完善、通信手段多样、保障方式可靠、机动展开快速”的移动指挥中心。在推进应急救援体制建设的前提下,筹建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实训基地,确保尽快发挥作用。

七、加强双基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加强乡镇安监机构和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配足配强人员和装备,确保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建立安全生产驻厂(矿、市场)监督员制度,监督员队伍由各县区统一组织建立,实行统一组织、统一管理、统一待遇,派驻相关企业监督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落实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市县GDP十万分之二的比例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逐年增长的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充分发挥“六位一体”平台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专家服务队的作用。在安全生产的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专家服务队,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隐患查改、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八、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创新。发挥好安监局作为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理顺各级安委会和专业安委会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在继续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的基础上,注重通过标准化创建、宣教培训、科技兴安等建设性手段,引导、鼓励企业发挥好主体责任。进一步理顺机关内部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提升保障能力,完善行政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九、弘扬安全文化,浓厚社会氛围。利用好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抓好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认真组织开展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民公共安全教育、警示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积极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理念,规范创建程序,确保创建质量。切实抓好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为重点的专项培训,加大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培训力度,强化安全法制教育和实践技能培训,提升企业职工专业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勤政廉政。着眼全市安监工作大局,打造一支关键时刻冲得上、打得赢的准军事化安监队伍。加强学习培训,通过视频讲座、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全系统的行政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实行高效行政,提升工作绩效。加强廉洁勤政,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机制在安全许可、安全执法、事故调查处理、中介机构监管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完善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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