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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4527328-09_E/2013-030400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3/03/0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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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县区实际,在完成去年培训计划的基础上,今年保持10%以上的增幅,现将《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深入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的组织领导和推进措施,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安全教育培训数量和质量,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落实,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28日 附: 2013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发展需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安全发展年”各项任务目标,在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部署要求的基础上,采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强化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严格考核程序及考核标准,为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 1、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以及一般工商贸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做到应训皆训,持证上岗。 2、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到实处。 三、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培训到位。 进一步落实各级对安全培训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和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的全员培训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和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做到持证上岗。要将培训情况、持证上岗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凡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坚持培训原则,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原则。按照省、市要求,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对所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必须使用省局统一编制的教材及题库,应用计算机考试系统组织考试。对非高危行业,严格执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通知》精神。市安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考核标准和考核工作,坚持做到“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3、严格教育教学,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统一的培训大纲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按要求认真制定培训计划,选用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监局推荐的统编教材、编写培训教案,保证培训学时和培训质量,严格培训纪律,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时要严把培训对象入口关,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学时、减少培训内容、删减培训课程,按照要求组织复审、复训,确保持有效证件上岗。 4、搞好培训服务,实行动态管理。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的思想,开展好培训工作。各县区要做好年度内培训人员的档案登记工作,建好培训台账,规范培训管理。市安监局对培训机构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学时、培训教材、培训师资、培训范围等进行监督和审查,杜绝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生。 附: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附: 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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