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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3-04150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3/04/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201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临沂市201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各县区安监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安监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为扎实开展“安全发展年”各项工作,提高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安监形象,更好地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服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1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先争优,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质量,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确保 “十二五”规划目标顺利完成,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和坚强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完善执法程序,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逐步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151号)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达标活动,早行动、早落实,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全市各县区达到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2013年市局和3个县区达标,2014年7个县区达标,2015年5个县区达标。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上旬)。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的通知》(鲁安监发〔2012〕151号),并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市局制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责任分工表》(见附2),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细化到各科室、单位。各责任科室、单位。

(二)责任落实阶段(5月中旬至下旬)。市局将制定本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责任分工表》,要将工作明确到具体工作人员,将具体工作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政策法规科。各县区根据本县区实际,及时对本县区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具体科室、单位和责任人。

(三)工作准备阶段(6月上旬至10月下旬)。市局各科室、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自评,认真查找不足和缺漏,并逐项制定整改计划。制度、机制建设等软件方面,要及时修订完善,并在日常工作中加以整改落实。各县区安监部门也要根据责任分工,做好工作准备。

(四)考评验收阶段(11月份)。市局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将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以考评验收促进工作落实,于11月份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安监部门的考评验收,并择优向省局推荐参加全省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近年来,全市安监系统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了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就全系统来说,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已影响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整体水平的提高,必须下大力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市安监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二)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各级安监部门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各项行政程序规定的培训教育,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要研究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使业务学习制度化。要丰富学习形式,经常性开展案例分析、文书点评、岗位练兵、执法和服务竞赛等活动,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涵盖行政审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处理等方方面面,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执法流程和执法标准。严格界定各执法岗位的执法主体资格、法律依据和执法权限,健全完善各岗位执法的程序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每一个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措施都有严密、明确的实体和程序规定。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行为日常审核工作制度,统一案件审核尺度,提高案件审核质量,防止出现执法偏差。要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明确执法质量和效率的评查标准、范围、质量界定、评查结果运用等问题。建立执法工作考评机制,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的案卷评查常态化,将执法规范化作为衡量工作、检验队伍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建立起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考评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等制度。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克服狭隘的执法理念,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明确工作进度和阶段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工作推向深入。同时,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选树典型,以点带面,积极推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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