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004527328-09_E/2013-1205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3/12/0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有关单位:

现将《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3日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局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的指导意见》(办字〔2013〕96号)、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安发〔2013〕37号)精神,结合市安监局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逐一明确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岗位实名制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定岗范围

市局领导同志,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监管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相关机构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及一般从业人员。

三、监管范围

监管行业要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的意见》(临政发〔2009〕51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39 号)的要求,依法对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的管理对象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监管行业的监管范围要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鲁政办发〔2008〕22号文件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临政办发〔2008〕23号)的要求划定,即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二级单位以下企业、单位;省管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省管企业分公司、子公司、二级单位,省管企业以外的省属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是兰山、罗庄、河东区和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市管企业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原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后仍在市直纳税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方法步骤

安全生产岗位实名制管理体系建设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管理对象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12月15日前完成)。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对监管范围内的管理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填写《管理对象信息表》(附件2),建立管理对象基本档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市县区两级要加强沟通交流,确保管理对象不遗漏、全覆盖。

(二)实名目录建立阶段(2013年12月25日前完成)。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定岗、定人、定责和办字〔2013〕96号、临安发〔2013〕37号文件要求,对监管范围内的所有管理对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监管范围内管理对象的实名目录,填报《市县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目录》(附件3)。

(三)信息汇总上报阶段。(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科室要于2013年12月25日前要将《市县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目录》报至综合科,由综合科进行汇总后在市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安全生产岗位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行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是市委、市政府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制定的重要举措,对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实名制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局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认真履责。各科室要按照岗位管理实名目录的责任范围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意见》(临政办发〔2013〕63 号)的要求,制定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计划。要深入责任单位检查督导协调,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原则上至少每月一次到负责的管理对象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惩处。对同一企业由多个部门监管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交流,切实做好监管工作。对检查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要按照即时调整机制的要求,对新增管理对象及时纳入实名制管理,对因工作调整等原因调整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不脱岗、不空岗。

(三)严格考核。加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把实名制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实名制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的科室负责人,实施约谈警示。

附件:1.临沂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管理对象信息表

3.市县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目录

4.管理对象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目录

附件1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牛兆英

副组长:王瑞文、卜庆杰、匡立军、杨 斌、刘彦信、

邱志亮、李少华

成 员:刘 峰、赵付国、王守峰、罗民光、郑永明、

杨善明、李润前、吴善启、汤振江、刘 莉、

李 琨、孙庆彬、郑成东、邵中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邵中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管理对象信息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工商注册号

注册资本(万元)

成立时间

隶属关系

企业生产所在地

办公电话号码

法定

代表人

姓名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邮箱

分管安全

负责人

姓名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邮箱

行业分类

监管分类

经济类型

企业规模

资产总额(万元)

是否有重大危险源

生产/经营产品

二、从业人员统计信息

职工人数(从业人数)

正式职工人数

临时用工(含承包单位)

人数

接受本单位安全

培训教育人数

缴交工伤保险人数

安全管理人员人数

三、安全管理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机构人数

办公电话

值班电话

机构负责人

姓名

手机号码

电话号码

邮箱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

一、隶属关系:央属、省属、市属、区县属、乡镇街道属。

二、监管分类: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开采、尾矿库、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有色冶金、建筑施工、建材、水利工程(水库)、民爆物品生产、民爆物品销售、爆破作业、采掘施工、交通运输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养护施工、交通运输水上运输、交通运输铁路运输、交通运输航空公司、交通运输机场、交通运输公路(水运)工程、交通运输港口作业、特种设备生产、特种设备使用、电力生产、电力经营、燃气、自来水、排水、供热、环境卫生、机械制造、渔业、造船、商贸、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场所)、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学校、地质勘探、轻工、纺织、烟草、医药、农机、监狱(劳教、拘留所)、市政工程、林业、房屋拆除、园林绿化、粮食、卫生、其他。

三、经济类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型为依据,划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其它经济。

四、企业规模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五、行业分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划分为20大类:1.农、林、牧、渔业;2.采矿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8.批发和零售业;9.住宿和餐饮业;10.金融业;11.房地产业;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杳业;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幢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0.国际组织。

附件3

市县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目录

责任部门: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年 月 日

序号

管理对象名称

监管分类

规模

大小

法定

代表人

分管

负责人

安全机构

负责人

监管

责任领导

职务

监管

责任人

监督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附件4

管理对象安全生产岗位管理实名目录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序号

岗位名称

责任领导

职务

责任人

监督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临沂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印发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