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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hbj/2020-0000006 发布机构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9/12/2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督察整改方面。(一)督察整改方面。23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完成销号5项,完成整改10项,其他8项按序时进度推进。回头看反馈意见涉及我市的1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项,其他11项按照整改方案有序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反馈的7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9项。911件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已完成整改903件;777回头看交办信访已完成整改751件;1323件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已完成整改1318件;2019年转办省环保督察热线598件办结586件。

(二)大气污染防治方面。1-11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79,全省第12位,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153位,比上半年前进6个位次一是建立健全指挥体系。成立了由书记、市长任总指挥,16名相关市级领导任副总指挥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指挥部,下设指挥部办公室和“6+2”工作专班。各县区均参照市级模式,成立了强化攻坚指挥部。二是持续攻坚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工地管理水平,中心城区建筑、市政工地及商混站达标验收410家;关停不合格散煤经营网点220家; 12343家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26家重点单位安装在线监控;申请创建绿色标杆企业105家,检查重点工业企业1657余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58个,已全部责令整改;列入退城入园范围的20家企业已关停19家;关停钢材市场2家,转型1家,落实临时性管控措施并组织搬迁2家;查处货车闯禁区37919起、尾气检验不合格1721起、冒黑烟”5369起、载物抛洒1405起;持续高压打击涉危险品(油气)违法犯罪行为,累计破获案件477起,查扣涉案汽油7.86万升、柴油49.87万升。三是保障工作扎实推进。32名市级领导分包镇街督促推进强化攻坚。从市直机关抽调1065人,下沉到主城五区。在线管控数据全部接入临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实行全天候动态监控。

(三)水污染防治方面。20191-11月份,我市11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63.6%,均值达标率为90.9%2个断面实现了水质提升。3个省控断面1-9月份均值达标率为100%一是实施水生态补偿制度。今年以来累计收缴生态补偿金492万元。二是深入开展工业污染治理。16个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部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在线监控装置。617家涉水企业全部安装了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施。三是认真落实水十条定期召开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18家重点清洁化改造企业已全部完成改造。四是积极开展项目库建设。开展2019-2021年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库建设,充实项目13个,延续2016-2018项目2个,申请并下拨国家水污染防治资金4900万元。五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起草发布《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完成了5个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划定与调整。截至目前,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考核全部达标。

(四)固废废物污染防治方面。891家涉危险废物企业、952家固废产生单位和260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在全国固废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了申报登记。列入《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规划》项目已完成37个,建成数量全省第一。建立健全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体系,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转运体系,完成15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站64家废铅蓄电池暂存点6家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试点建设。

(五)生态建设方面。加快推动2019年度20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启动蒙阴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试点;编制《临沂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临沂市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工作规则》;对770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用地调查工作。

(六)执法监管方面。开展春季大气专项执法检查、喷涂行业专项执法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等活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1-11月份,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576起,处罚金额1.06亿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112起。公安、环保部门联合查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9起、行政案件99起,刑事拘留158人、行政拘留102人。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全市PM2.5PM10、二氧化氮分别控制在52944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浓度逐年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2%(优良天数227天)以上;11个国控断面及3个省控断面考核指标均值达标率达到100%,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6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考核指标全部达标;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保持90%以上。

(一)全面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加快整改进度,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进展缓慢、整改标准低、弄虚作假、敷衍应付等问题,及时采取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提前梳理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情况,结合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驻区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做好迎接各级督察准备。

(二)继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出台钢铁、焦化、建陶、铸造、板材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全面推进重污染行业企业关停搬迁和整改提升。二是调整能源结构。严格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扎实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2020年淘汰全市35/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65/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改造。三是调整物流布局。20203月,完成临沂商城物流整改提升发展规划。20206月底前,在新外环线外试点建设大型临时配载货场。四是强化精细化管理。2020年底完成主城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开展城乡结合部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建设餐饮油烟监控平台。五是强化机动车管控。落实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常态化开展成品油专项检查行动。20206月底前基本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六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整治。分行业出台污染治理整改提升和标杆企业创建技术规范,完善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减排方案,开展工业企业运输车辆污染整治行动,完善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七是完善工作机制。常设“6+2”工作专班,压实各级环保责任,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调整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将10个国控考核断面、3个省控考核断面、36个市控考核断面全部纳入考核;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摸清排污口数量、种类,建立台账,分类整治。合理调整水功能区划,优化控制单元,建立纳污能力、水功能区、地表水水质目标相统一的机制。继续深入落实水十条,及时做好水环境形势分析,确保全年水质达标。继续做好净水厂和河道治理PPP项目的运行考核工作,完成PPP项目要求的建设实施内容,配合做好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验收工作。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预警,开展水源地年度监督检查和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四)全力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逐步实现在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平台上开展固废监管、电子废物拆解监管、管理计划申报备案、固废危废台账记录管理、电子联单、申报登记等工作。加快推进重点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积极探索开展工业园区、化工园区、工业集聚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经营试点工作。

(五)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梯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2020年底前完成30%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蒙阴县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根据省厅要求全力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详查工作。

(六)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改革。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扎实、稳步推进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以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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