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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dzj/2019-0000008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地震台 |
公开目录 | 部门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8/01/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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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 年) 防震减灾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市是人口、地域大市,地质构造背景特殊, 防震减灾形势不容乐观,任务艰巨。根据《山东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2015-2020 年)》和《临沂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为全面提升防震减灾能力, 实现全市防震减灾 2020 年奋斗目标,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现状及地震形势 我市区域地质构造复杂,中国东部最大的断裂带——郯庐断裂带纵贯我市,而且现代构造活动明显,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均处于地震基本烈度 7 度及以上区,其中城 区大部分在 8 度区,部分县区的部分乡镇为 8 度强,为我国东 部最高烈度区。历史上中国东部最大的地震—郯城 8.5 级大地震就发生在我市,1995 年还曾发生过苍山 5.2 级破坏性地震。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省地震局的指导下,经过多年的努力,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实施一系列重点建设项目,全市防震减灾能力不断提高。
但也要看到,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还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维护能力不足,地震预测方法研究及数据深度挖掘能力有待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没有完全到位,城市老旧建筑地震安全隐患仍然存在,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能力薄弱;应急指挥系统尚不完善,地震灾情初步判别和获取能力有待提高, 地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条件等应急保障建设有待加强, 应急救援能力需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薄弱,部分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不健全;防震减灾多元化投入机制仍需完善, 社会资源对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贡献不高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我市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走在前列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融合发展,服务社会。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服务全市重点区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地震安全需要。 2. 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坚持以人为本,拓宽社会公众参与防震减灾的有效途径,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 3. 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服务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工作, 落实农村民居抗震改造政策措施,统筹城乡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推动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均衡化发展。 4. 强化基层,打牢基础。坚持防震减灾需求导向,准确把握基层实际需求,防震减灾工作重心下移,不断夯实防震减灾基层基础。 5. 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坚持全面系统谋划,加强防震减灾资源科学利用和有效整合,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优先解决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到 2020 年,夯实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全面发展,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继续保持省内先进水平。 1. 地震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有效提升。优化完善市地震台网中心,完成预警体系建设,全市所有县建成地震监测中心或 1处综合地震台站,地震监测能力达到 1.0 级,4 级以上地震速
报时间小于 5 分钟,地震烈度速报时间小于 10 分钟。地震前兆观测台网密度进一步扩大。群测群防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实现“三网一员”的全面覆盖。强化地震群测群防观测资料在短临预报中的应用,力争做到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短临预报有所突破。 2. 城市地震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全市所有县区主城区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继续有重点地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全面落实《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以下简称“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在新区划图、地震小区划、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高一档确定抗震设防要求;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按照抗御中强地震的标准,在基本烈度的基础上提高一度进行抗震设防。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成果广泛服务于城乡规划、国土利用、城镇建设及重大工程建设。减隔震技术及重大工程紧急处置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3. 农村民居抗震措施得到改善。全面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推广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有计划地开展农村民居建筑工匠培训。全市农村民居基本具备抗御 6 级左右地震的能力,消除不具备抗震防灾能力的危旧民居。 4. 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健全和完善各级地震应急
预案体系,实现市、县政府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常态化,发展和壮大地震专业救援队伍、行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三位一体的地震应急队伍体系。加快建设区域地震应急物资储备库和 I 类室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继续完善市、县两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加快建设市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更新应急指挥基础数据,提高地震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能力,推进县区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提升灾情获取与快速评估能力,震后 1 小时内提供震灾预评估结果,2 小时内提供初步人员伤亡、房屋破坏信息和辅助决策建议,3 至 5 天内完成灾区地震烈度评定。 5. 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全面提高。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知晓率达到 90%以上,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着力实施防震减灾示范试点工程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震减灾示范县和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城镇、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数量在 2015 年基础上翻一番。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体系。 1.进一步增强地震监测能力。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 科学规划全市各类地震监测台网,优化地震观测台网、扩建地震前兆观测台网,获取更广、更多、更全面的地震监测信息。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障各级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建设条件和安全可靠运行。 2. 加快推进地震信息共享。依托市地震台网中心和防震减
灾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地震信息共享系统,提高震情、灾情、防灾减灾等地震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政府防灾减灾决策、经济建设、社会公众、科学研究等提供高质量的信息资源。 3. 努力提升地震预报预警水平。推进我市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任务,优化改造地震监测网点。坚持监测预报科研相结合,长中短临预测预报相结合,创新完善地震会商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加强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持续开展地震科学基础研究,提高对地震发生规律的认识,增强对地震前兆捕捉的能力;促进地震科研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有机结合,努力提升科技对防震减灾事业的保证能力。 5. 强化群测群防工作。按照《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要求,县区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事处)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科普宣传网,配齐防震减灾助理员。依托县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乡(镇、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点,构筑全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 6. 做好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指导有关企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提高大型水库、大型矿业、大型化工厂等地震监测能力。指导主城区重要建筑物和生命线工程设置强震动观测设施,提高地震应急快速响应能力。加强社会地震台网观测资料的研究和利用,发挥其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健全地震灾害防御体系。 1. 强化地震工程基础性探测成果应用。城市建成区继续开
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并逐步实施中心城镇的地震小区划,做好地震活动断层等抗震不利地段和危险地段的合理避让,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危险区有重点地开展大震危险源探查与识别。做好国土利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充分应用地震小区划、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成果,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2. 规范地震灾害综合防御管理。创新城市防震减灾建设思路,开展弹性城市建设,提高城市韧性,增强社会和城市的震后自我恢复功能,促进抗震防灾新型城市建设。各县区编制城市抗震防灾综合防御体系规划。加强能源、交通、铁路、水利、广电、通信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隐患检查,落实拆除、加固改造等防范措施。完善地震次生灾害防治体系,开展次生灾害源排查、风险调查分析和监测预警、防范治理等工作。 3. 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全过程监管。贯彻实施新区划图,抗震设防满足国家规程、规范标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科学性,有效避免和减轻地震造成的土木工程灾害。加强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审查把关和超限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公路、铁路、机场、码头、桥梁、水库、电力、通信、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严格规范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工程抗震安全。深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行政审批改革,按照新的管理程序依法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 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发放建造图集,开展工匠培训,强化宣传引导,为农村民居建设选址、设计和施工等提供全面便捷服务,基本扭转农村民居不设防的现状。 5. 开展防震减灾基层基础示范建设。在地震风险大、经济基础好、人员密集的县区,加强全社会防震减灾资源的有效整合和综合应用,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城市、示范县和示范城镇建设;继续创建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创新性地开展地震安全建设示范小区(工程)创建工作,对地震安全建设示范小区(工程)的选址、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全程监督,打造地震安全工程品牌,不断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 (三)健全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1. 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按照指挥统一、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完善“分级负责、相互协同” 的抗震救灾新机制,加强各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强化地震、公安、消防、民政、交通运输、卫生计生、通信、气象、电力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实现军地、区域、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建设市、县地震现场指挥部,配备应急装备,提高地震现场决策指挥能力。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和灾害损失快速评估系统,提高地震灾情的快速获取、研判和处理能力。基本实现县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全覆盖,提高全市协同应对地
震灾害的能力。 2. 强化地震应急救援准备。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提高学校、医院、社区等基层单位预案覆盖率,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市政府应急、发展改革、民政、安监、地震等部门配合落实地震应急检查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检查。要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工作,适时开展部门协同的地震应急综合演练活动,强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应急工作措施。 3. 提高地震应急救援救助保障能力。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立大型救援设备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加强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广电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供应。卫生计生、民政部门切实加强伤员救治、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准备工作,力争震后当天使灾民得到基本救治安置,在最短时间内基本恢复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加强跨部门地震信息发布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广电、通信、网络、应急广播等资源,快速、准确、权威地向社会提供震情和灾情信息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四)健全防震减灾科技创新体系。 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引领,提高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成果
转化应用能力。开展郯庐断裂带地震潜在风险专项研究,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测预警方法技术创新,深化对全市大震孕育和发生规律的认识。深入开展地震灾害防御技术研究与应用, 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技术水平。开展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理论及关键技术研究,增强地震应急指挥决策成效。 (五)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体系。 贯彻落实《山东省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办法》,强化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联动机制,落实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筹备成立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志愿者队伍,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发形式多样、简捷有效的防震减灾宣教产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资源,推动防震减灾知识融入社会公众的生产生活。抓好 12322 防震减灾热线、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的运行,做好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新媒体的融合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把防震减灾知识和技能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各级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促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继续搞好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规范示范学校管理,继续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扩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社区试点,依托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推动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群众性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地震监测预报效能提升工程。 1.加快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建设。建设临沂市地震监测中心台,组建、强化我市台网中心。集地震监测信息整合、地震应急指挥、视频会商为一体,集中做好全市地震信息数据汇集分析 工作,实现资源共享。在地震突发事件发生时,第一时间内获得 震情信息,实时联动,为地震监测和震后抗震救灾指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网络支持。 2.加密地震前兆观测台项。一是优化专业台站前兆观测, 继续加密地震前兆手段,选择映震能力好的观测仪器,扩大地震前兆台网覆盖面,增强对地震异常信息的捕捉能力,二是加强市县两级地震监测网点建设,每个乡镇办事处至少 1 处宏观观测点;三是完善我市地震台网中心功能,实现全市地震前兆观测数据的实时传输和处理。 3.优化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一是通过加密部分强震台, 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改造数据传输方式,全面实现强震信号实时传输,实现中强地震发生后的地震烈度速报。二是实现与广播电视台的信息联网,在市内及周边地区发生4级以上地震后,能第一时间播出地震信息。 (二)地震综合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1. 实施城市和部分中心城镇的地震小区划。对低于新区划图标准的地震小区划结果进行基础数据验证和参数复核;对规划面积超过 10 平方公里的中心城镇开展地震小区划;对规划区
域扩大的城市补充开展地震小区划。 2. 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大震危险源探查与识别。针对重点断层、重要城市断层进行地球物理勘探和地震地质调查, 基本查明断层的空间位置、走向、产状和活动性质等状况,预测和评价断层的地震危险性与危害性。 3. 推进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推广省级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继续实施农村民居抗震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民居建筑抗震技术指导和服务, 建筑工匠抗震施工技术培训深入到镇,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计典型图集发放到村,农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宣传手册发放到户,力争新建农村民居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4. 实施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开展地震安全工程、地震安全社区、地震安全企业和地震安全校园建设的示范试点建设,建成 1-2 个国家级和 2-3 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基地、4 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县、5 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城镇、30 所省级地震科普示范学校、40 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10 个省级地震安全示范企业。 (三)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平台系统升级完善,各县建成县级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完成覆盖全市各县区的短波无线电应急通讯网络,建设无人机灾情获取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 依法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资金投入、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和人才培养机制,强化职能部门防震减灾职责意识,完善防震减灾绩效评估、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推进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推进军地协调、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 2. 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计生、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员,依法落实地震工作机构职能职责,优化人员结构,改善工作条件,确保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 3. 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培育和动员社会公益组织、志愿者团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防震减灾工作,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拓宽公众参与渠道,依法保障公众的防震减灾知情权。 (二)强化法治保障。 加强对履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情况、防震减灾领域政府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地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地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健全投入机制。 依法将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重点危险区防震减灾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与市情财力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
灾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源更多更好地向防震减灾聚集,推动建立大震巨灾保险制度。 (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 坚定不移落实人才强市之路,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 充分发挥人才核心支撑作用,把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作为人才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震情值守与应对专业队伍,到2020 年基本形成与我市特殊的地质构造、震情发展趋势和地震观测预警手段相适应的人才结构和能力素质。 (五)做好规划实施与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的责任体系和相关制度,制定科学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做好规划实施的上下衔接、任务衔接以及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推动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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