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正文
索引号 1585729837/cxjsfwzx/2020-00000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0/01/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临沂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一、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征收补偿工作。调研中心城区五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情况;协调市房地产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做好火车站片区被征收户贷款工作;完成565户铁路小区回迁工作;狠抓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制定《中心城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方案》,落实四级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巡查督导长效机制,对中心城区拆迁工地开展常态化扬尘治理;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单位对中心城区86个拆迁工地巡查督导,严格落实拆迁工地围挡、覆盖、垃圾清运、洒水等扬尘治理工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全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扎实有效推进。

(二)建筑业发展工作。加强建筑业统计,截至2019年10月底,建筑业总产值710亿元,同比增长1.1%;预计全年可实现产值1100亿;完成施工面积6700万平米,同比增长1.7%;完成竣工面积1510万平米;截至2019年9月,全市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面积达到2591万平方米,外出承接工程造价448.1亿元,累计完成外出施工产值131.2亿元;外出劳务输出人数6.5万人,其中出国劳务1103人,完成施工产值1.09亿元;预计2019年全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面积达到2760万平方米,外出承接工程造价490.5亿元,累计完成外出施工产值223.9亿元,外出劳务输出人数6.7万人。建筑业QC及工法管理有序推进,全年共评选出市级建筑业优秀QC成果59项、省级优秀成果13项、推送国家级5项,数量和质量均处于全省前列;组织建筑企业加大工法编写投入,评定市级工法164项,推荐选拔参加省级工法评审45项。村镇建筑工匠规范化管理,培训村镇建筑工匠8078余人次,发放《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继续教育证》4139份;发放各类村镇建筑工匠培训教材2800本;指导县区开展2018年度村镇建筑工匠队长信用评价工作,收录工匠队长信用信息3957人,登记工匠信息17286人。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办理各类注册22批次9000余人次,圆满完成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网上审核办理合格人员500余人次,截至2019年10月底,全市共有一级建造师2200人,二级建造师19000余人。推动建设工业产品发展,赠送企业技术标准法规资料1000余份,对全市110多个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外窗专项检查,组织130余家企业参加中国国际门窗幕墙博览会上海展会和中国国际门窗幕墙博览会北京展会,配合省门窗行业协会在我市召开两次山东省建筑门窗新旧动能转换现场观摩会暨门窗新技术研讨会。

(三)公用事业工作。提高供水保障能力,推进临沂城第二水源项目建设,组织实施长春路及南京路段8万吨引水管线改线合头工作;会同卫生监督部门,对市区供水企业委托水质检测取样进行现场全程监督,配合省厅对城区供水企业开展供水水质抽测,认真做好全省城镇供水规范化管理绩效考核;推进老城区消防栓建设,进一步简化供水包装服务流程,加快高铁片区及北城二期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推动老旧管网改造,预计可完成新建、改建供水管网80公里建设计划,新增公共供水用户2.17万户,完成户表改造2.3万户,市区全年供水量可达到9260万吨。提高天然气保供能力,临沂北线临朐-沂水高压管线和临沂南线罗庄-团林高压管线的罗庄-李庄段基本建设完成,引进中石化气源指标,新建曲阜—临沂、新西北外环两条高压输气管线,形成我市双气源供气,新增供气指标200万立方米;全面改进和提升燃气行业服务,营造好的营商环境;积极组织燃气企业外购LNG,督促燃气企业加快推进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推进高铁片区燃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沂蒙路调压站一座,中压管线25公里,建成天然气管线84.4公里;新增天然气社区(村庄)6个,居民用户1.3万户,工业用户102户,商业用户107户,预计市区用气量可达到10.5亿立方米。提高行业安全运行能力。组织开展了市区燃气行业2019年“安全宣传月”活动,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441条,发放整改通知书251份。

(四)工程招标和标准造价服务工作。扎实做好招标服务发布招标公告113项、招标文件备案110项、发布中标公示107项,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01项,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监管107项,中标价为91亿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规模为298.43万平方米。积极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信息,对63家代理机构进行量化考核,对1264名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进行业务能力素质测评,考核测评结果关联到“临沂市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对我市聘用期满的246名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别的评标专家资格进行了复审。继续做好造价咨询服务,对全市3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2016-2018年度信用等级评价进行审核;共对40个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进行复核,总金额9074.88万元;审核支取安全文明费项目80个,累计金额8664.98万元;审查财政投资项目51个,累计32亿元,非财政投资项目25个,累计59.78亿元;积极开展工程结算价款争议纠纷调解,对于涉及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事项,口头答复15项,书面答复材料9项;成功举办全市2019年度工程造价行业土建工程造价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参加全省工程造价行业土建专业职业技能竞赛,荣获优秀组织奖、预赛优胜奖。

(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全市完成节能建筑认定面积1275.1万平方米。普及发展绿色建筑,《临沂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编制工作全面启动;积极落实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上报评审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1个,面积22.5万平方米,二星级绿色建筑项目2个,面积10.68万平方米。推进绿色生态城区(镇)创建,沂水县院东头镇、沂南县大庄镇立项为2019年省级绿色生态示范镇,共获省级奖励资金102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共立项省级绿色生态城镇7个。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截至目前竣工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面积893.1万平方米。强化公共建设节能服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7个,面积16.22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项目10个,面积70.54万平方米,完成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及节能信息统计上报114栋、面积145.92万平方米,完成市委党校办公楼等4个省级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及节能监管平台示范项目验收。

(六)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城市节水深入开展,参与节水设计审查198次,参与28个建设项目的节水验收,已有6个小区配套建设了小区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推进盛阳集团等9家单位水平衡测试和节水技改工作,推荐盛阳集团、罗庄中心医院等9家企业(单位)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积极开展节水宣传周活动,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和分区计量工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争取到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668万元,确立海绵城市示范项目6个,形成海绵城市汇水面积约3.281平方公里。与临沂大学、联通公司合作启动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七)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党组学习计划和专题教育方案,广泛征求意见112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5次,深入查摆问题24个,对四个专题进行专项调研,结合调研成果召开专题党课4次。着力加强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向派驻组报备,申请设立了机关党委,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时交纳党费。着力加强思想建设,开展“创弘扬沂蒙精神先锋党组织,做做新时代担当奉献好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对派驻组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和报告,制定了《党组工作规则》、《中心工作规则》等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担当作为、狠抓落实”42条措施,全员传达贯彻《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扎实开展社区“双报到”,组织有关支部会同前十社区开展了2次志愿服务活动,及时高效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问题76件,办结率实现了100%。着力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党组成员按要求对个人有关事项向市纪委进行报备,开展建筑节能认可事项微腐败治理,强化投诉举报,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好“四风”防范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外的工作协调机制尚不健全,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为新组建单位,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还不密切,汇报、请示和工作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2.党风廉政建设需要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三张清单暂未形成,市委市政府年初部署安排的党风廉政工作有的进度有些滞后。

3.业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如单位职能由行政管理转变为服务后,部分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强、缺乏工作思路;建筑业统计力量薄弱、统计质量有待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力度不够等。

三、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推进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市住建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畅通高效的工作联系机制。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报告、会议、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请销假和考勤、财务管理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进工作方式转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根据新的职责、任务,找准目标定位,理顺工作思路,熟悉业务流程,积极创建一流服务品牌。

二是全力做好全市房屋征收服务。加大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中心城区拆迁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整治方案》,对存在扬尘问题的工地重点督导、跟踪督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已达标的工地,长效保持,巩固成果,确保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扎实有效。着力做好回迁工作做好老市委大院、巨灵、火车站片区、东苑片区等片区尚未回迁户的回迁结算工作;拟开展回迁工作的片区,做好回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周密部署,确保回迁工作顺利进行。继续搞好房屋征收业务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房屋征收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全市房屋征收工作水平,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确保房屋征收(拆迁)工作平稳推进。

三是继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继续做好建筑业统计及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深挖建筑业统计管理潜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加大建筑业QC及工法推广力度,联合中施企协举办建筑业QC推进培训班和工程建设工法知识培训班;建立市级工法评价、发布和奖励机制,力争出台《临沂市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帮助施工企业开拓外埠市场,为企业搭建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做好已培训并发证工匠的实名制信用管理,扎实做好“继续教育”到期工匠再教育,切实做好工匠队长培训服务;服务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加大注册建造师人才培养力度,规范建造师执业行为。

四是着力提高城区供水供气能力。供水方面,积极推进高铁片区及北城二期公共供水管网建设,完成供水管网建设50公里;大力推进临沂城第二水源项目建设,督促供水专营单位不断完善优化工作服务流程;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及老旧管网改造,扩大公共供水覆盖范围,确保实现全年新增公共供水用户1万户,完成户表改造1万户。供气方面,推进燃气城乡统筹发展,继续完善天然气管网体系,切实做好中俄东线(临沂段)高压管道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推进高压管网所经县区的天然气分输站建设,推进临沂-团林输气管道工程、沂水分输站、沂南分输站、临沂首站的建设;通过建设、购买储气能力等方式,完成2020年城燃企业5%储气调峰建设任务;逐步推行互联网+模式的试点应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报装企业抽查样本;推进天然气城乡一体化,新建天然气管网90公里,新增居民用户1万户,工业用户80户,商业用户60户,市区天然气年用气量达到11亿立方米,日均天然气用气量达到300万立方米。抓好行业运行安全,加强公用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督导各行业经营企业开展安全应急抢险演练,建立健全公用行业安全应急体系。

五是积极探索招标造价服务新模式。配合是住建局继续优化网上监管流程,实行招标公告网上备案、招标文件网上备案与招标文件下载同步,实现全面电子招标投标和实时在线监督,逐步推行远程异地评标;加强和完善全过程服务,认真做好“一标一评”工作,建立诚信考核机制和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应用,推进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应用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参与造价活动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案、招标控制价计价活动管理,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建筑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规范行业协会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落地。

六是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配合市住建局进一步完善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制度,2020年全市县城以上规划区范围内继续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的建筑节能标准。大力普及发展绿色建筑,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均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最少达到一星级标准;将省厅下达的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县区,推进市县(区)两级绿色建筑均衡发展;督促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按照验收评估要点进行创建。继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进一步推进100米以下的居住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展太阳能空调应用示范,适时开展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配合做好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和节能改造,加强建筑节能现场检测服务,提高建筑节能检测监管服务效率。

七是扎实推进城市节水和海绵城市建设。城市节水方面,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和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进一步加快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大力实施节水技术推广、节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工程,加快城区老旧管网改造步伐,降低管网漏损率。海绵城市建设方面,完善海绵城市长效建设机制,配合市住建局等部门,起草出台《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指南》、《临沂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主要管理流程》、《临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维护管理办法》。加强技术交流、培训与宣传工作,计划组织1-2次海绵城市专项培训;加快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约8平方公里,力争年底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任务。

八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出台“三重一大”事项制度,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廉洁底线。扎实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个环节的工作,推进问题整改,扎实改进作风,切实保证达到预期效果。强化干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核查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派驻组的全程监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廉洁自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关闭窗口】 【字体: 【打印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