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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yyfz/2020-0000241 发布机构 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0/04/2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完善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我中心政务透明度、施政公信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深入推进“五公开”,结合中心年度工作重点,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每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二)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切实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强化网站信息搜索功能,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政民互动、掌上办事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

(三)做好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推动政务“五公开”,加快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人士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公众听证、企业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四)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健全完善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按照市财政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的要求,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招投标事项、政府采购以及相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的透明度。

(五)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起草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规范政策解读内容,具体包括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适用对象、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差异等,并开设政策解读类专栏同步关联政策文件,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及时在官网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面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持续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科,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分工;各科室要密切配合综合科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负责人员,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网络信息发布和维护更新等工作。

(二)抓好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强化公开理念,增强专业素养,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把握政策的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知识培训,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四)强化监督考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综合考核,加大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和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等问题的检查问责力度。

临沂市渔业发展保护中心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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