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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85729837/zfgjj/2021-0000098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11/01/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2011年到2015十二五规划期间,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二五规划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五年规划。编制和实施好这一规划,对于促进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贯彻临沂市委、市政府的发展目标,确保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未来五年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情况,制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本规划纲要主要阐述了十二五期间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及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具体措施。
 
一、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现状
     
临沂市自1994年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当时由临沂地区财政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200212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有关住房公积金机构调整的文件精神,成立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7月正式挂牌成立。

截至2009年底止,全市累计有3700个单位43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46.5亿元,归集余额36.4亿元,累计提取10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万户45.3亿元,贷款余额28.4亿元,个贷率78%2004—2009年共计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4亿元,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8498万元。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成为将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分配的重要手段,在促进临沂住房金融市场培育、促进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构建和谐临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运转正常
       1
管委会决策体制健全规范。2002年,成立临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成员按照三个三分之一原则组成。管委会明确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审议并通过了管委会章程,出台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办法,拟定了缴存比例,确定了个贷额度,审议、审批了各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执行情况。
       2
管理中心运作高效透明。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计会科、贷款管理科、征管科、督察科、市直管理科共6个科室,在沂水县设立分中心,在11个县(区)设立管理部,市中心与管理部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中心制定出台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调整。中心对内制定了比较完备的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了管理中心、银行、缴存单位的业务操作。中心制定出台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开,实现管理公开化、透明化,并设立了监督投诉电话,开通了网上投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高效透明。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互动协调
      1
、健全行政监管。落实《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接受省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银监局等上级监管部门监督,健全纵向行政监管。
      2
、接受同级监督。中心主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的横向监督。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及中心管理费用,均根据财政部门的审核意见报请管委会批准后执行;接受各级审计部门的定期和专项审计,保证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
      3
、推行社会监督。中心向职工发放了住房公积金查询折,每年年初均将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在《临沂日报》、市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并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由被服务单位对中心服务情况进行打分,加强单位、职工及新闻媒体的社会全方位监督。

 (三)住房公积金内部管理规范严谨
      1
、加强基础制度建设。中心先后制定了出台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总帐、单位账和个人明细账三级账目;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单位专管员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年审制度;开通了住房公积金168电话查询、手机短信查询和临沂住房公积金网,建立网上公积金,基本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规范管理。
      2
、加强基层网点管理。中心对各管理部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核算,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局域网,定期对管理部履行职责、执行政策、资金使用、办理业务等情况进行业务稽核,加强对各管理部业务开展情况的实时监控。

(四)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健康有序
      1、资金归集稳步增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已由建立之初的约30%提高到70%,从原来的以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为主,逐步扩展到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并开始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原来的职工基本工资调整为职工工资收入,最低缴存比例由建立之初的5%调整为8%,近两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均增长39%
      2
、资金投放规范安全。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加大对逾期贷款的清理和催收工作,聘请法律顾问,建立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提高住房公积金资产质量。至2009年底止,逾期贷款137万元,逾期率为0.48‰,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以内。
      3
、资金效率日益体现。到2009年底止,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达83%,近两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8359.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569万元。住房公积金制度有效提高了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能力,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

(五)住房公积金违规资金清收工作初见成效
中心高度重视违规资金清收工作,沂南县财政局所欠760万元住房公积金、郯城县财政局所欠700万元住房公积金均已在十一五期间全部收回。

(六)住房公积金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和推行过程中,尤其是中心成立以来,在经济建设、服务社会、事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面临一些矛盾和困难:一是乡镇卫生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展缓慢,住房公积金制度社会覆盖面有待扩展;二是对社会弱势群体解决住房困难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够,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保障作用有待提高;三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难以到位,地方立法工作有待加强;四是中心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一人兼任多个岗位,内控制度落实上有待加强;五是中心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由于上级对管理中心相关激励政策不明确,致使中心无法形成一套能长期调动人员积极性的管理办法;六中心及县区管理部无独立办公用房,制约对外服务窗口建设。
 
二、十二五时期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
 
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现人民群众居住小康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坚持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规范运作、强化服务、防范风险的方针,建立健全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基础的多元化的社会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和谐临沂建设,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总体思路
     
加快推进全市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一支高效廉洁务实创新的干部职工队伍,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方立法工作,加快服务网络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作用,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发展。

3、发展目标
       ——
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全市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80%以上,住房公积金归集额年均增长10%5年归集总额达60亿元,累计归集总额超过10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年均增长10%5年累计发放个贷60亿元,累计放贷总额超过100亿元,个贷率达到80%,逾期贷款率控制在0.5‰以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年均增长10%5年累计达2.5亿元,十二五期间,5年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亿元。
      ——
信息建设同步发展。加大科技投入,优化与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数据的联网工作,实现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和提供基础数据部门的资源共享;研发、建立住房公积金 网上银行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十二五末,全面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
       ——
人才建设快步推进。大力加强中心人才建设,加强全员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中心人才队伍整体实力;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培养的投入,引进、培养一批懂资本运营、懂财务管理、懂信息技术、懂法律维权的管理人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积极创新用人机制,畅通人才晋升渠道,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建立能适应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制度。
       ——
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以建立方便群众、功能齐全、管理科学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络为目标,根据临沂实际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遵循便于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在临沂市区增设服务网点,改革现有管理模式,建立中心行使管理、监督职能,承办银行负责具体业务操作的服务网络。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为民、便民、利民的临沂住房公积金服务运作体系。
     
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基础上,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六个一流,即一流的班子、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十二五期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三、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具体措施
 
(一)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管委会、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中心各司其职,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决策、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地方性法规,推进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有序和规范。
       ——
依法依规决策。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始终坚持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管理原则,坚持管委会会议制度,贯彻落实管委会决策备案制度,充分发挥管委会决策、监督作用,加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议事决策机制建设,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
       ——
完善配套政策。在全面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过程中,结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修订《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办法,进行针对性的细化和补充,使其更具操作性。
 
(二)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升管理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力争在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
       ——
加强岗位责任管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按工作职能和程序设置岗位,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明确市中心与管理部之间、科室与管理部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各岗位之间的工作职责,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工作责任,建立责任明确、约束严格、监督到位、奖罚分明的激励和惩戒机制。
       ——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的机制。建立内部控制的风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贷款审查小组、贷款贴息小组的工作。建立独立的内部稽核和审计机构,加强内部审计和业务稽核,定期对中心各处室、管理部履行职责、执行政策、资金使用、办理业务等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监督其及时改正和改进,建立长效的内控机制和纠错机制,杜绝和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实现住房公积金内部监督工作从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转变,建立中心内部横向和纵向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

(三)拓宽资金归集渠道,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提高各级领导的关注度,增强职工维权意识,强化住房公积金在住房领域的社会再分配调节功能,将制度进一步覆盖到城镇各类就业者和弱势群体,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逐步从侧重城市职工向兼顾城镇就业人员的转变。
        ——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对没有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和不正常缴存的单位要分析具体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积极与银行、税务、工商、劳动保障和社团管理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设立、登记、分立、重组情况,督促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效途径。加强与财政、卫生部门的协调,尽快将乡镇卫生院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财政预算,推进乡镇卫生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
        ——
发挥工会监督作用。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发挥工会的监督作用。发挥管委会成员中工会和职工代表的社会宣传和舆论作用,强化单位按规定缴存义务,督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全面建立。
       ——
加大资金归集力度。依照《条例》规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对符合条件而又拒不建立制度和无故欠缴、少缴的单位,要依法进行处罚,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对因亏损等原因导致特别困难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缓缴手续,加强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管理,积极探索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途径,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资金使用途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从全面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高度,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
科学规范运作资金。首先,进一步清理影响职工住房贷款的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研究和创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充分运用利率和其他优势,积极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次,严格按照资金运作规律,优化组合资金存款,形成活期、协定、定期合理搭配的资金运作方案,争取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合理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
发挥资金社会保障作用。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的社会互助作用,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住房困难的资金支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利益,逐步建立向城镇低收入家庭倾斜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降低贷款门槛,支持城镇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加大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力度。在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基础上,增加廉租住房补充资金,支持建立与城市快速发展相适应的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切实推进和谐临沂建设。

(五)创新住房金融制度,构建风险防范体系
      探索分散住房公积金风险的方法和途径,切实防止和控制住房公积金风险,构建有效的立体风险防范体系。
        ——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联网为契机,组织专人对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企业缴存及欠缴住房公积金信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等历史数据进行清理,汇总报送人民银行,实现与征信部门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的资源共享,逐步建立多层次个人信用调查和评估制度,降低贷款信用风险,使个人贷款前的信用调查发挥实效,防患于未然,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提供基础保障,维护市场法则的公正和严肃。
       ——
完善贷款法人担保制度。扩大担保公司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担保方式,引入竞争机制,降低担保费用,减轻职工负担,分散和规避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
       ——
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增强风险意识,切实防止和控制住房公积金风险,建立健全贷款全过程审查跟踪制度。加强与银行、建设、房产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贷款用途进行调查,对开发商开发能力、资信程度、开发项目可行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实行开发公司准入制度,为住房公积金审贷和保证资金安全提供基础;同时加强贷后的跟踪管理,完善逾期贷款的预警和催收机制,加强与受委托银行还款信息的数据共享,及时反馈借款人还款信息,认真研究抵押房产处置途径,对拒不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化还款的法律硬约束,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六)主动接受行政监管,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健全、完善以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联合监管体系,切实保证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
       ——
接受行政监管。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主动接受省监管办、财政、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实施的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保证住房公积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作。
       ——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群众举报制度,加强对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继续加强单位专管员队伍建设,建立基层群众监督组织。继续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坚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管理中心的公信力。

(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用改革的办法、改革的思路、改革的措施,完善用人机制,提高中心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符合事业需要的用人制度。
      ——
加强全员业务培训。在加强提高干部理论素养的同时,继续加强全员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前台一线人员的业务培训。各管理部与中心均要严格按相关规定统一业务办理模式、统一业务办理程序、统一会计核算办法;同时,要加强计算机知识培训,要学习和掌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指导工作,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中心人才队伍的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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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开发人才资源。创新用人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畅通人才晋升渠道,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充分激活人才成长潜力和创造潜能;加大人才资源开发培养的投入,有针对性的招考、培养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开发住房公积金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着重在资本运营、财务管理、信息技术、法律知识等关键层面,培养、造就一批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能适应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人才。
       ——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完善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全面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增强住房公积金发展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八)创新管理服务理念,优化以人为本服务
      加快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创新,认真开展住房公积金人本意识的政策研究,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
规范办事行为,坚持办事公开。树立和加强为缴存人服务的意识,继续坚持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事项,规范办事行为,缩短办事时间,继续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行之有效的优质服务方式,力争在转变职能和优化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从注重管理向管理和服务并重转变。
       ——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便民利民。在抓好优质服务的基础上,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出发,完善补充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对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适当放宽提取条件;尽快推广网上缴存、变更、封存等灵活的业务办理方式;加强与房产开发、委托银行、房屋评估、抵押登记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零收费服务;设计更加灵活、人性化的还款方式,在时间上、方式上方便借款人还款;与受托银行协商实行自动扣划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以满足不同经济收入者需要,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

(九)提高管理科技含量,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中心业务和事务管理,使中心信息共享快捷,工作协同高效,提高办公效率和管理手段。
      ——
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完善市、县二级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尽快实现管理部信息系统开通并正常运行,通过对管理部基础数据信息的采取、查询和分析处理,实现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督,提高管理科技含量,降低管理运营成本,提高中心办公效率和管理手段。
      ——
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已开通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外网站“OA办公自动化系统并试运行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其推广和维护服务工作;尽快推广集查询、提取、还贷等功能于一身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工作;研发电子档案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系统和网上银行系统;建立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及与提供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部门的联网工作,实现资源共享。

(十)加强服务网络建设,促进事业全面发展
       
改革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加快基础建设,解决制约事业发展瓶颈问题,形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络体系。
       ——
加大基础建设投入。市中心及县区管理部均无自己的办公用房,已严重制约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十二五期间,须报请管委会批准,逐年在增值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加大基础建设资金投入,尽快建设中心办公大楼,并着力解决管理部的办公用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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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科学管理体系。根据临沂市实际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需要,遵循便于管理、便于服务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布局服务网点,在市区增设服务网点,改革现有管理模式,把中心从现在的事务性管理模式中解脱出来,建立中心行使管理、监督职能,承办银行负责具体业务操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十二五末,基本形成为民、利民、便民的临沂住房公积金服务运作体系,促进临沂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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