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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8332193/sfj/2021-000019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1/11/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打算
临沂市司法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打算

今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狠抓贯彻落实,整体工作争先进,单项工作创品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突出政治建设统领,深化政治机关纪律部队建设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出台了《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两类台账、两类清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深化支部工作法创建,建设了党建活动室、机关文化长廊等多功能党建阵地,总结形成“五大先锋”理念,打造“旗聚先锋·法润沂蒙”党建品牌,1个党组织荣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名同志被表彰为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了党组书记上党课、“七个一”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进行了党性教育、大走访大调研、英模教育、廉政教育等系列教育,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22次,1人当选“平安卫士”和“临沂好人”、1人入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党日、双报到、入企法律体检等活动,6件实事纳入全市“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

(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细化任务措施,结合实际开展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4个行业专项整治。把28项学习任务贯穿教育整顿的全过程,党组带头学、支部集体学、个人主动学、线上线下结合学,扎实开展四项教育。推进“司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了“进企业、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大走访大调研,推出8件重点为民实事,1项制度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整顿优秀制度成果。严格查纠整改、顽瘴痼疾整治,实行销号制度,全系统受理并全部办结线索83起,排查并全部整改顽瘴痼疾问题892条。

二、有效履行统筹协调职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一)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谋划。调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各协调小组成员,筹备召开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安排部署法治重点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列入《2021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方案》。起草了《法治临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临沂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近期提交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二)推动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出台市级层面责任清单,明确12个方面、43项工作内容。组织开展了党政负责人年终述法,对县区、市直部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进行评议。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问题60个、整改措施171项,推进中央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推荐4个县区、4个项目争创国家、省级示范,其中1个项目推荐为国家级示范项目。开展法治指数试点,编制《法治指数指标指引(试行)》,明确95个指标、209个测评要点,精细化推动法治建设。

三、强化依法行政,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依法履职

(一)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推动市政府出台2021年立法计划,确定年度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做好法规、规章的合法性审查,目前,已出台地方性法规3部、拟出台政府规章1部。创新开展省内首部法治乡村地方性法规《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的制定工作,完善我市涉农立法体系,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草案修改稿)》,将于年内出台。

(二)强化合法审查机制建设。重新修订《临沂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推动市政府出台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今年来,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379件,备案审查县区、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72件。市委书记王安德同志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司法厅我市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题99件,重大决策事项6件,在乡镇(街道)建立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推动市县乡三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三)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细化落实,继续推进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录入行政处罚案件2812件,开展全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纠、督促整改问题58个,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862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104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督促各部门整改落实证明事项清单问题13个,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499项,减少证明材料32053件。

(四)发挥复议、应诉倒逼依法行政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在全省率先实行提级管辖制度,推动行政复议案件依法有序办理。持续推进市、县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在全市156个乡镇(街道)建立行政复议联络点,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推动市政府成立行政应诉委员会,在全市建立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9.9%,其中,涉企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一)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市政府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研发网上学法考法小程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协调市委理论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8次。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出台了全国首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后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民法典等普法活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编纂沂蒙根据地法治建设书籍,提升沂蒙法治文化影响力。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覆盖率达到100%;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95个。

(二)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调解工作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建成市、县、乡三级“一站式”调解中心170个,入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7个,推动“一站式”调解工作全覆盖,实现“群众一门进、矛盾一站解”。开展全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工作,命名表彰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32个。深化智慧调解应用,深入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纠纷25859件,成功率99.5%。

(三)加强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探索建立“队建制”执法模式,履行监管教育职责,在全省率先实现以行政编制机构成立运行社区矫正大队。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打造“1+4”社区矫正执法体系,有效防范监管隐患,目前,全市749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保持安全稳定。加强智能化应用,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达标活动,2个智慧矫正中心作为首批创建单位,通过司法部评审验收。今年8月,司法部向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推广我市做法。

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行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涉及的事项开辟“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实行代办、领办制度,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细化、量化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内容和方式,推进服务标准化、供给多元化,将部分线下法律服务事项拓展到线上平台,实现网上办理,提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跑腿,群众满意率96%以上。

(二)完善两项机制,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自身诉求,帮助企业合法经营,累计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3万余件次。指导各部门调整“不罚”“免罚”清单,扩大“免罚清单”适用范围,涵盖29个行政执法领域、552项违法行为事项,累计作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案件17765件,受益市场主体8464个,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实施“村居法律顾问”提升工程、“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试点“绿色继承公证”,开通“在线公证”服务,开展乡村振兴基层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建立司法鉴定人执业能力评估制度,建立仲裁网上立案系统,推进诉讼与仲裁有效对接,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公证体制改革经验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改革推进会议上做典型发言。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标准,开展负面清单试点,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截至目前,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3.9万件、法律援助案件24215件,有力保障了全市高质量发展。

六、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有效履行统筹职责,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印发实施《法治临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临沂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做好法治督察、综合考核,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加强调查研究,完善与各协调小组、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机制,抓好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协同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重点任务落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做好合法性审查,完善我市立法体系。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其他涉法事务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成效,提高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继续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机关应诉能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制定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深化“法律六进”,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探索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化集约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提升“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水平,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健全社区矫正机构,做细做实社区矫正对象衔接管理工作,推进刑事执行一体化和智慧矫正建设。

(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拓展线上渠道,完善线下平台,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构建覆盖成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覆盖。大力实施法律服务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落实好“法律服务代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不罚轻罚”清单,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五)坚持政治统领,深化队伍建设。建好定实年度任务分工和责任清单,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党建品牌培育、宣传和工作引领,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支部标准化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强大动力,以实际成效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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