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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44089037/czj/2023-0000066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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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部署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应对各项减收增支压力,坚持政策靠前发力,持续保持支出强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全力稳大盘促发展。锚定新旧动能转换“五年取得突破”目标,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精准可持续,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保障政策落地。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资金“单独调拨、逐月预拨、滚动清算、实时监测”机制,确保留抵退税政策落实落细,全年退税、减税、缓税、降费294亿元。全力保障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省政府“稳中求进”四批政策清单财政政策落地,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全面抓好工业振兴。持续推动科技创新,把有限的财政资源向重大创新平台聚集,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建立市级企业研发投入递增奖励机制,全市科技支出完成9亿元。支持实施工业振兴“十个一批”,设立1.5亿元专项资金、3亿元创投基金和15亿元绿色转型基金,综合运用奖补、股权投资等方式,持续激发工业发展活力。全面推动财金融合。围绕破解融资难题,制定出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融资担保支持措施》,创新外贸出口企业汇率避险及信贷融资支持措施,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1-11月份,市融资担保集团新增担保金额161.8亿元,同比增长149.2%;在保余额163.8亿元,同比增长143.4%。全面保障项目建设。安排城建支出43.2亿元,争取新增专项债券206.3亿元,较去年增长40.8%,有力支持了交通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能级不断提升。 (二)更加注重“开源节流”,全力保收支稳运行。主动应对疫情、经济、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始终紧抓财政收支不放松,全力以赴抓好组织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市财政运行平稳有序。抓收入量质齐升。健全完善财税银联席会议机制,深挖增收潜力,科学组织征管,财政收入在量的平稳增长中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0.2亿元,同口径增长9.6%,其中:地方级税收收入320.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比重为78.7%,居全省第1位。保支出有力有效。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结余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4.8亿元,增长8.4%。其中:教育支出217.4亿元,增长9.3%;社保和就业支出158.7亿元,增长10.4%;卫生健康支出116亿元,增长11.8%;农林水支出96.5亿元,增长10.1%。抓争取成效显著。紧抓中央、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机遇,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集聚各部门职能特点和优势,全力以赴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79.4亿元,比上年增加56.6亿元;争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农村综合改革等省级以上试点10余项;成功争创国家首批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城市,三年可获中央奖补15亿元、省级奖补3亿元。 (三)更加注重“统筹衔接”,全力强三农谋振兴。坚持乡村振兴先行战略,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沂蒙乡村展现新面貌。持续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乡村振兴战略资金95.7亿元,居全省首位,其中市级16.5亿元,集中财力保障乡村振兴硬任务落地;落实5年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比上年增长3.3%,确保过渡期内各级财政投入力度保持稳定。全面保障粮食安全。强化财政支农资金和政策保障,拨付8.2亿元,扎实推动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激励政策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国家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出台农业保险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拨付财政保费补贴4.2亿元,持续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增量扩面”。全力推动产业发展。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打造提升长三角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120个;筹集15.8亿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实现水利工程防洪隐患清零;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4.8亿元,支持实施头雁工程、后进班子百村攻坚,扎实推进24个市级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实力的、农民的、活力的、宜居的、奋进的乡村实现新发展。 (四)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全力惠民生增福祉。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支持共建共享共惠战略实施,持续增加重点民生领域投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全市民生支出711亿元,增长8.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3%。着力办好民生实事。精心组织实施民生改善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20项重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支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50处、补充教师8155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7亿元,直接扶持创业1.5万余人,新增城镇就业10.2万人,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发放救助资金20.5亿元,各项民生事业快速发展。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投入疫情防控资金62.9亿元,重点支持定点医院提升、核酸检测补助、隔离点改造、方舱医院及重症病房建设,加大重点应急物资、稀缺应急物资的储备,有力保障了疫情防控新形势下的人民基本生产生活。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投入5亿元,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97个、棚户区改造安置房3442套;筹集资金4.3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新改建农村公路1961公里、路面状况改善2217.7公里;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1+6”财政奖补政策体系,支持开展新一轮“四减四增”和碳排放碳达峰行动,生态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五)更加注重“守正创新”,全力抓改革守底线。坚持前瞻性思考、系统性谋划,以底线思维划定改革边界,以效率意识完善制度体系,统筹改革、发展和安全,财税体制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基础管理不断夯实。部署开展“财政绩效提升年”活动,聚焦打造财政工作“1+N”运行体系,制定出台“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规定”“市级城建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加快推进新会计准则制度落实,不断深化法治财政建设,财政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资金运转更加安全有序。预算改革持续深化。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八个一”改革方向,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推开,成本预算绩效管理、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县乡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扎实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发展底板更加稳固。健全基层财政运行监管“六项机制”,全市“三保”支出完成562.9亿元,基本民生保障到位、工资发放及时、政府运转正常;严格实行专项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稳妥有序推动存量政府债务化解,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安全生产、应急救灾、社会稳定等“一排底线”得到有力保障,发展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落实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抓收支、促发展、强管理、兜底线,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加力提效服务高质量发展。集聚资源优势,加快完善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财政激励政策体系,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主线,完善对特色产业集群壮大、优势产业强链补链、战略新兴产业培育、骨干企业转型发展的激励和扶持,夯实工业振兴根基。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大对关键技术攻关、科创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的引导和支持,激发创新发展活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用足用好商城发展等专项资金,扎实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支持打造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保障乡村振兴“五大工程”实施,加快构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支持实施“招商引资服务年”活动,加快推进市级城建项目和专项债券项目建设,用好基金、PPP、奖补等财政工具,引导撬动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向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投资拉动作用。 (二)加力提效保障改善民生。坚持人民至上,聚焦就业、教育、医疗、交通、托幼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办好20项民生实事,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80%以上。鼓励多渠道灵活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新增城镇就业9万人。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探索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构建精准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扩增基础教育学位资源,积极发展托育服务,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开展城市增绿补绿、绿化环卫“双提升”行动,加快畅通市区路网,大力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支持推进基层公共文化和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启动第26届省运会筹备工作,让市民共享健康快乐。 (三)加力提效增强管理效能。全面落实中央、省一揽子稳经济举措和“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放水养鱼厚植税源财源。锚定全年收入目标,依法组织征管,抓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量”,注重盘活资金、资源、资产“存量”,全力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变量”,想方设法做大财政蛋糕。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加大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切实兜牢“三保”底线。超前谋划储备债券项目,积极争取再融资债券额度,足额保障债务还本付息,稳妥化解政府存量债务,确保总体债务规模与经济发展、财力水平相适应,切实防范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 (四)加力提效深化财税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接续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转移支付等改革,健全完善市区城建管养体制,构建科学合理、权责明晰的市与县区财政管理事权。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完善现代化预算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扩大县乡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范围,探索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运行监控,深入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融合,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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