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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81226761/jrb/2024-0000027 | 发布机构 | 中共临沂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文号 | 临金监报〔2024〕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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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突出党建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强化法治理论学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的表率。推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专题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局党组会会前学法讲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强化学用结合,结合金融领域代表性案例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宪法的精神法治的力量—2023年度法治人物》《第三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等节目,以年度法治人物为榜样,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坚定法治信仰。推动局机关人员常态化学法,通过举办学法讲座、组织观看网上庭审直播、开展法治专题主题党日活动、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推进局机关人员持续深入学法用法。 (二)突出制度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一是明确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贯彻普法责任制,逐年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任务分解,形成科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营造良好机关法治环境。二是强化考核督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局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设定指标分值,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同组织开展检查考核,督促工作落实。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管理使用和工作人员个人评比表彰的依据之一,充分调动了部门落实法治建设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三是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积极组织新入职公务员、新提拔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中参加全市法治素养集中测试,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出台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和风险补偿、“四雁振兴贷”贴息和风险补偿、重大工业项目引导资金以及市县融资担保一体化整合等政策措施,满足普惠、涉农、重大项目、外贸等重点领域融资需求。 (三)突出宣传教育,深化“八五”普法落实。一是强化法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做实线下宣传。积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物权保障、婚姻家庭、养老继承、人格权益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结合真实法律案例,为群众现场普及民法典知识,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共发放宣传单等资料6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100余人次。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专项普法活动,动员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深入社区、村居,开展面对面防非识骗宣传,通过发放防非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品等形式普及金融法律知识,曝光非法集资形式,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做实线上宣传。线上通过“沂蒙金融”公众号等发布《信访工作条例》,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合理诉求、保障合法权益,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做实载体宣传。结合“全市金融领域《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将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教育和非法集资专项整治、金融领域维稳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金融诉求,采取多种形式将矛盾纠纷防范于萌芽、化解在基层。二是强化社区创建、促进基层治理。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双零”社区(村居)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组织开展全市“无新发非法集资案件、无非法集资参与人”社区(村居)创建工作,力争镇街“双零”社区(村居)每年增加不少于1个,逐步实现社区(村居)非法集资存量风险清仓见底、新增风险有效遏制。 (四)突出减量提质,提升金融监管效能。一是强化行业监管。印发《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2023年度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计划》《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2022年度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分类评级、年审和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对160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了实地检查和初评。推动发展良好的地方金融组织积极参与“寻标对标,争创一流”行动,加快固强补弱、增创优势。二是紧盯风险排查。累计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各项风险排查6次。对临沂信用资产交易中心实施业务整顿、产品压降,督促其制定“固收通”产品逾期兑付方案,3年完成清盘兑付,目前已兑付4990万元;对开展信用互助试点中不开展业务、试点不积极的21家进行劝退;对1家小贷公司、1家典当行实施清退;对融资担保公司三级资产比例不达标问题进行整改;对郯城县惠众担保、临沂信用资产交易中心等4家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三是持续保持处非严打高压态势。借助国家“12377”、省“金安工程”平台、市“12345”等及时做好风险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非法集资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开展全市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线索35条、问题机构26家,均已落实处置措施。做好重点案件的风险化解工作,有序推进山东智慧高速案件处置,配合政法委、信访局做好中融资产案信访维稳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防处非宣传形式单一,实效不高。防非宣传方式、内容相对滞后,单纯的说教式宣传,群众接受度不高,在不法分子高利诱惑、熟人劝说等方式下,很容易失去正确判断,参与非法集资,且一旦发案,在挑头人员煽动下,易引发次生风险,造成工作被动。各级各部门对宣传引导工作认识不够,满足于规定动作,宣传广度、深度距离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对法律法规宣传过于简单,“人人喊打”氛围不够浓厚。 (二)市、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面临人员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以防范非法集资普法为例,三定方案规定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承担协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但是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没有专门从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科室和人员,相关工作均由科室兼职承担。且由于工作经费不足,难以开展更大范围、更多层次、更有创意的活动,并且随着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关口前移,面临的工作困难、压力将更大。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融入工作全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重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强化理论学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各项工作任务,把法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列入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学习,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法治学习培训,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三是坚持依法依规行政。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制定了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提升机关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全面深入推进金融领域法治建设。一是深化普法宣传。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强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等“七进”宣传,对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切实提升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增强普法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针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能力提升等专题培训,全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金融法治队伍,同时想方设法吸纳更多高素质金融、法律人才加入。利用好外聘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其法律专业能力,提高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强化金融监管。做实监管工作,通过定期约谈、现场检查、限期整改,提高地方金融组织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对评级较差、经营不善的实施行业退出。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公司治理评估工作,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对3家地方金融组织实施重点监管。扎实推进防处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推动市县防处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借鉴济南等地经验建立专班牵头,统筹推进非法集资预警、排查和处置的系统性工作机制。加强联合防控,开展“扫楼清街”排查整治,清除风险苗头隐患。坚持打早打小,综合运用行政处置、刑事打击手段,持续保持非法集资高压严打态势。 临沂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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