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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270154761/tjj/2024-0000045 发布机构 临沂市统计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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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统计局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的承上启下之年。今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五经普“一个重点”、数据生产“一条中线”、防范风险“一条红线”、干部队伍建设“一个关键”,践行好统计调查、分析、监督“三大职责”,深化“统计执法、质量监管、业务提升、基础提升”4项行动,为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统计保障。

一、更高站位抓从严治党,持续打造过硬机关

1.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引导党员干部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和实际行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对照检视问题抓整改,做好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切实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

2.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落实党组主体、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清单落细落实。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刻保持“没有廉等于零”的政治清醒,增强机关廉洁文化的耦合度和渗透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持“由事及人看作风”“工作中出问题,党建上找原因、抓整改”,把组织优势转化为管理效能,实现党建助统、促统、强统目标。

3.积极锻造过硬基层组织。深化模范机关建设,全面建成“政治清明、学以致用、办事高效、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模范机关。持续用力推动党支部工作由打基础向强功能转变,由标准化规范化向高质量发展提升。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紧贴年度重点统计任务,找准党建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发力点,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同向同行,实现党建助统、促统、强统。推进基层党支部评星定级,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升支部组织力、党员示范力、党建引领力。

4.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制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局党组全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向市委专题汇报1次;每季度对各科室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年至少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严格发布内容审核把关,坚守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全面加强舆情风险防控,积极稳妥做好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5.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长效学习机制,制定《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工作方案》,做实每周四固定学习日制度,持续深化学习、调研、工作“三位一体”机制,扎实开展“学悟见创”活动。将“讲故事、学理论”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必学环节、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每月组织开展1次“统计业务大讲堂”,每半年开展1次统计专业知识测试,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现代化强市建设的生动实践。

6.持续推进基层减负。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发文核准制度,严控文件数量、篇幅,严控会议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长,提倡少开会、开短会。改进调查研究,加强调研内容、频次统筹,以“四不两直”方式为主,减少无效低效调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层层陪同。严格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对非必要或类似其他调查项目的不予审批,避免对基层造成重复调查。

二、更大力度抓普查调查,全面反映发展成效

7.精心组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扛牢普查责任,加强组织实施、协同配合,指导各级不折不扣落实普查方案,紧盯时间节点,加强调度统筹,规范数据采集,有力有序做好现场登记,确保“普全”“普准”“普实”;同步做好投入产出调查,确保总量数据与结构数据协调衔接。全过程落实依法普查、质量第一的要求,强化随报随审、逐级把关,加强实地核查、综合研判,扎实做好登记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数据汇总评估等工作,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认真开展数据开发利用,及时发布普查公报、解读普查数据,深入挖掘普查信息价值、展示普查成果,充分发挥普查数据资政服务作用。

8.扎实做好各专业统计数据生产。围绕发展、民生、安全三件大事,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和统计工作流程,全面、高效做好各专业月(季)度常规调查、临时性专项调查和年报调查任务,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成效。加强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审核查询,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提高统计调查源头数据质量。

9.扎实做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进一步完善季度GDP统一核算方法,开展分季核算方法试点工作,深化“四新经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健康产业、现代金融、现代服务业等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完善GDP分线推进机制,充实市县两级重点指标月度监测台账,实施月度监测、季度预警。认真贯彻市政府GDP核算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全流程行为规范。

10.全面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结合五经普入户登记,全面摸清数字经济家底,探索开展数字经济统计监测,积极研究年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聚焦全力突破产业科技,探索重点企业研发活动和企业创新活动季度专项调查,定期监测重点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情况。按照省统计局部署,有序组织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有效提升统计报表质效。

11.切实加强名录库规范化建设。抓实市政府高质量纳统《实施意见》的责任落地,推动各部门完善发现和引导企业纳统的政策措施,激发企业升规纳统的积极性。健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动态补充“准四上”企业库,形成梯次培育的良好态势。积极推进名录库动态维护更新改革,严格入退库单位审批,定期开展数据质量监测评估,提高名录库数据质量。

三、更大决心抓防惩造假,切实守牢质量底线

12.强化防惩造假责任传导。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新修订《统计法》和硬性刚性措施等相关内容。严格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实现全面记录、全程留痕,保留完整档案。扎实做好省级督察整改“回头看”,压实各级各个环节防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做好接受国家督察山东的各项准备工作。

13.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新《统计法》,拓宽受众面,提升影响力。

14.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认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加大跨区域交叉执法检查频次,年内“四上”企业执法比例不低于5%。依法依规办理各类统计违法问题线索,做好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的提出和移送工作,落实山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消除市、县零立案、零处罚。加强统计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和统筹使用,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15.落实统计协同监督机制。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审计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移送、工作会商等协调联动机制常态化,强化工作协同和监督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在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活动中邀请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提升监督效能。完善统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落实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

16.完善数据质量监管体系。完善数据生产质量追溯和审核评估制度,每季度开展专业数据质量分级评价,提升专业数据管理的时效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依法、依规、依制度核定县级统计数据。联合主管部门指导和督促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规范会计和统计工作,实现企业会计账簿、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匹配衔接。对新入库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开展实时培训,切实保障报表数据质量。

四、更高标准抓精准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17.做优统计监测预警。联合有关部门建立经济运行“事前会商、事中预警、事后核查”机制,共同推进形势分析、业务指导、质量核查、政策扶持等工作。聚焦服务重大战略决策,持续开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统计监测,及时反映重大战略决策推进成效。完善下沉一线服务县区和企业工作方案,年内每名县级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走访企业不少于30家,推动各项统计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企业。

18.做深统计分析研究。紧扣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每月分析经济运行特点,每季度撰写综合性分析报告,为市领导和部门提供基础支撑和意见建议。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统计数据结构性解剖和专题性研究,推出靶向度更准、透视度更高、颗粒度更细的分析产品。注重城市发展对比,从总量、结构、速度、效益等视角总结发展特点,针对劣势查找原因,针对优势提炼经验,并提出发展建议。

19.做精统计资源利用。持续深化统计数据解读,提高向领导和部门报送统计信息频次,重要资料第一时间送达市领导,推动统计信息由“参考资料”向“决策依据”转变。积极开展社情民意调查,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企业的咨询指导服务,以真实客观的统计数据回应企业民众的需求诉求。

20.做实统计宣传引导。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综合利用各类媒介和传播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用“百姓语言”解读好统计数据,降低宏观数据与微观感受之间的“温差”,提振发展信心,改善社会预期,不断提升统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完善统计舆情监测,健全快速应急处置、排查化解机制,及时应对各类舆情突发事件。

五、更实举措抓基层基础,着力夯实统计根基

21.推进统计“双基”建设。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和配套评价办法,坚持市、县、乡、村、企五级联点共建,推动各级全面落实基层人员力量配备、职称评聘等要求。督导县区规范镇街统计站建设,继续打造河东、沂水、沂南、罗庄等县区基层基础示范样板。在保持全市“一张网”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村居(社区)统计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有机融合

22.完善部门统计管理。坚持“开门办统计”思维,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相关数据审核评估,确保行业统计数据“应统尽统、应统必统、统必合规”。加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力度,做好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论证,切实减轻基层统计调查负担。规范部门重要综合统计数据发布使用,完善部门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23.夯实企业统计基础。积极推动“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选优配强统计人员,为开展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支持,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积极组建统计专员队伍,指导企业完善数据支撑材料。支持县区对企业统计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对企业统计人员给予鼓励。

24.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基础防护,强化市县网络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好“五经普”数据处理技术支持相关保障工作。加快智慧统计建设,做好统计云工程联网直报平台业务的有序切换,提高统计数据生产加工效率。

六、更严要求抓队伍管理,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2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规范开展干部选任、职级晋升、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公务员招录遴选等工作。坚持政治标准,突出实干实绩导向,注重在一贯表现中,在普查调查、统计现代化改革、统计督察等重大任务中发现和培养干部。强化干部锻炼,通过下派上挂、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业务培训、年轻干部下基层等多种方式,让优秀干部在不同平台得到锻炼和提升。深化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成果,做好干部考核、表彰等工作,积极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

26.加强专业能力建设。聚焦“专业、精深、时尚”的目标,加大市、县级统计机构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联合高校组织全市统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充实政治理论、金融经济、统计业务、法律法规等知识储备,涵养专业精神,提升业务技能。深化市、县区、镇街、社区、企业五级实操性、贯通式培训,提升各级统计人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开展职业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积极组队参加省局各类业务比赛。

27.加强系统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持续深化作风整顿活动,紧扣“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整改,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七查七看”活动,刀刃向内破除作风领域顽瘴痼疾。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践行“诚实诚信、实事求是”的统计职业道德,把“真”和“实”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全面过硬。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广泛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注重调研成果转化利用,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28.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体系,精文减会,发文开会数量保持比上年只减不增。加强保密工作,局党组专题研究保密工作不少于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保密知识不少于2次,经常性开展自查、抽查,加强涉密人员、涉密文件、涉密设备日常监管,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机关平安建设、国家安全、驻村帮扶等工作。按照制度规定加强档案管理,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加强政务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第一时间发布统计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抓好系列创建活动落实,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工作。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绩效管理和内控检查,严肃财经纪律,持续过好“紧日子”。提升老干工作精细化水平,做好各项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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