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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38332361/zfw/2024-0000164 发布机构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目录 部门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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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一)抓项目、强功能,城市更新成效明显。全市完成城建投资560亿元,其中,中心城区359个城建项目已完工223个、在建122个,完成投资342.7亿元。城市路网日益完善。通达路祊河路桥、滨河东路改造、创业路建成通车,11处过街通道投入使用;全市完成道路改造提升198公里、130.48万平方米。雨污分流改造加速推进全市完成雨污合流管网改造288公里,新建雨水管网155公里,沂南县、莒南县实现合流制管网“清零”。公用保障增量扩能。新建供水管网64公里、供气管网245公里、供热管网75公里,华能电厂机组改造、阳光热力引热项目、国能费县长输管网项目投运,新增供热能力1100万平方米。公园建设稳步实施全市开工建设综合公园19个,已基本建成13个,新增绿地3545亩、停车位3693个。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制定示范项目管理、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办法,新增海绵城市20.3平方公里。

(二)强产业、提质效,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建筑业保持平稳发展。提请市政府印发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规划,联合发改等部门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关于金融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等,2家企业获批特级资质,全市完成建筑业产值1310.5亿元、增长3.4%。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01万平方米,新增绿色建筑1983万平方米,5家企业被评为山东省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建材产业发展增量提质。制定《全市建材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八大提升行动,全市实现产值510.5亿元、增长3.4%。围绕产业链招商,签约项目12个,新开工项目5个。实施企业技改项目103个,完成投资85.3亿元,新增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19个、专精特新企业39家。多措并举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出台2批、18条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组织房展会3次。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674.2亿元,商品房销售1134.1万平方米。

(三)抓保障、惠民生,居住环境持续改善。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速。改造老旧小区366个、39618户,争取上级资金3.38亿元、全省第3,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58亿元、全省第1,“三方联动助力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做法被住建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交流》刊载。棚户区改造成效明显。棚户区改造完工1.7万套、全省第1;加快推进回迁安置,完成棚改回迁项目41个、1.8万户。保租房建设稳步推进。开工建设保租房1650套,通过以购代建等方式筹集人才公寓9783套,我市保租房经验做法入选住建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722户,任务完成率274%。物业综合整治持续发力建立督办交办、督导考核、重点街道和重点小区帮包等10项制度,5个县区、15个镇街诉求实现同比下降,全市“零投诉”小区1461个、较年初增长30%。开展了“十强物业企业”“十佳宜居小区”评选活动,支持企业提升品牌竞争力,做大做强。每季度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考核,已评选“红榜”项目430个、“黑榜”项目170个;累计通报物业企业394家,更换项目经理149人,更换物业企业59家;《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人民日报、学习时报等媒体转载了我市物业整治做法。

(四)补短板、夯基础,村镇建设有序推进。10个镇获批全省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试点,数量居全省第1,费县探沂镇入选2023中国乡镇综合竞争力百强(第97位)。研究制定推进重点镇建设发展实施意见、青年社区建设指导意见,完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助力县域城镇化发展。完成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0.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竣工1250户,农村户厕改造2398户;新增中国传统村落1个,30处传统民居入选省传统民居保护利用试点。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累计培训1.35万人次。

(五)严监管、优服务,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勘察设计监管不断加强,制定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办法,强化图纸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消防审验服务持续优化,将消防审验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扎实开展“消防审验专家行”工作,服务建设项目118个,解决问题751条。平邑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模式创新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智慧住建”平台加快建设,一期已整合接入智慧工地、工程检测、建筑市场、房地产企业等8个监管系统,基本实现实时查看、违章提醒、电子执法等功能。降量提质全面推进,部署开展住建系统群众诉求降量提质行动,全局承办热线工单1.66万件,同比降低47.87%,重办量同比降低66.87%。

(六)防风险、守底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加强施工一线人员培训,举办“开工第一课”等活动,累计培训5.68万人。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核查施工企业2455家。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定履职考核计分办法,给予182个在建工程的473名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扣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6次,累计排查在建施工项目1.4万家次,整治一般问题隐患1.8万个。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燃气企业、餐饮场所2.8万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3986处,停业整顿103家。全面完成自建房安全排查,共排查经营性自建房20.2万,鉴定为C、D级的全部完成整治;其他自建房854.9万栋,全部完成鉴定,初判隐患房屋26479栋,经鉴定无隐患销号12135栋,采取工程措施整治11257栋,采取管控措施3087栋。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聚力城市更新,着力推动城市品质跃升提档

中心城区计划实施城建项目333个(新建257个、续建76个),九县计划实施城建项目514个(新建343个、续建171个),全市力争完成城建投资620亿元。

一是加强城市更新指导。印发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指导。督促各县区加快建设已开工的18个片区改造项目,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探索建设城市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整合政银企等资源,构建更新项目申请认定、进度监管、金融服务、政策服务、竣工验收、运营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决策辅助体系。

二是认真开展城市体检。围绕住房、小区、街区、城区等方面,建立城市体检基础指标体系,制定县城规划建设评估方案,开展城市体检和县城规划建设评估,深入查找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推进问题解决。

三是加快市政设施建设。中心城区计划实施道路桥梁项目107个,建设过街天桥6处,打通“断头路”12条。全市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19公里,完成287个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四是持续完善公共活动空间。坚持便民为民、功能复合原则,建设平急两用场所(综合公园)5处,梳理高架路、桥梁等桥下空间,建设体育、文化、娱乐等设施,拓展群众公共活动空间。

五是加强公用事业保障。新建改造供水管网30公里,争创国家节水型城市。持续推进天然气利用,新建改造燃气管网60公里;加快建设智慧燃气安全系统,年底实现燃气主管部门和企业整合联网、一体运行;持续推进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建设,确保储气调峰能力达到1亿立方米以上。加快恒新能源2台新机组建设进度,推进阳光热力引热管道和国能费县热源长输管道扩能。继续开展“冬病夏治”,认真梳理供热季群众诉求集中的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精准制定整治措施,切实提升供热质量。

六是全面建设海绵城市。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重点打造典型示范项目15个,新增海绵城市15平方公里。加强海绵项目全过程管控,出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央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确保海绵城市建设高效推进。

七是认真谋划城建观摩会。制定城建观摩办法,指导各县区提前确定城市更新、城市公共服务、重点镇等三类项目,扎实做好相关建设工作。完善城市建设夺旗打榜考核办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聚力供需两端,着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一是着力促进市场复苏。开展购房促销活动,鼓励开发企业让利促销,加大优质房源推介力度,带动交易量提升。积极推行购房“以旧换新”,鼓励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通过收购、置换、补贴等方式,帮助已有住房的居民卖旧换新,打通一二手房转换链条,促进新房销售和去化。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房企“白名单”,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开发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保障企业正常开发经营。

是全面开展“房票”试点。结合城中村改造全面推行房票安置,消化市场库存。市、县(区)两级成立工作专班,市级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县区负责具体推进,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补偿和优惠标准,统筹安排资金,抓好推进落实。

是加快建设标准小区。严格落实标准住宅小区技术管理规定,争取2024年新出让开发项目中标准住宅小区占比市区不低于80%、各县不低于60%,着力建设质量好、配套全、服务优的标准小区。在民用建筑中全面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积极推进《临沂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加强与发改、自规等部门协调配合,全力争取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试点。

是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对试点项目给予适当降低容积率、优化商住比、加大信贷支持等激励措施,统筹做好试点项目教育、医疗、养老、商业等配套服务设施,引导企业参与现房销售试点。

是严格规范市场秩序。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缴存规定,确保全部进入监管账户,严防开发企业抽逃挪用。对存在重大风险和隐患的项目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预售资金实行封闭管理,点对点拨付,确保预售资金全部用于“保交楼”建设。

(三)聚力转型升级,着力推动建筑业提质增效

一是加大帮扶力度。围绕产值过5亿元的22家骨干企业,继续落实“一对一”帮扶机制,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及时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开展建筑业“强县强企”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加强金融支持。认真落实金融支持建筑业发展措施,组织金融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银企”座谈会,详细解读有关金融政策、介绍各类融资产品,促进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支持。

三是加快转型发展。引导企业拓展业务领域,向设备安装、交通、水利、民航、港口等领域延伸,实现多元化发展,推动市政集团晋升公路施工特级资质。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进BIM技术应用,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

四是壮大建材产业。强化企业帮扶和要素保障,助力企业平稳发展。加强“四链”招商,精准招引全产业链、新型装修、装配式等建材企业。举办中国建筑装饰材料博览会、中国(临沂)绿色建筑暨新材料博览会等,加大本土产品推介力度。

五是推进外来施工纳统。全面摸清外地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情况,制定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设立独立法人子公司或与本地企业组成联合投标,实现产值、税收留在本地加大总部经济招引力度,引进央企等优质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

六是拓展外埠市场。发挥外出施工行业党委作用,加大骨干企业宣传推介力度,为企业承揽工程创造良好条件;依托我市商贸物流优势,积极拓展“一带一路”境外市场,加强与大型央企合作,共同开拓海外市场,力争外出施工产值同比增长50%以上。

七是规范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严厉打击“三包一挂”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发挥正向激励和联合惩戒作用。强化欠薪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管理和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持周三集中公开接访制度,及时处置欠薪线索,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聚力安居宜居,着力提升住房保障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指导各县区拓展融资渠道,严格标准要求,改造老旧小区391个、4万户。

二是加快推进棚改项目建设。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属地责任,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加快未建成棚改项目进度,2024年计划建成8000套。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792套,发放住房补贴610户。

三是全力推进还建社区建设。稳妥推进回迁安置,建成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2个;加快33个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征收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建成、早回迁。

四是扎实推进“城中村”改造。指导各区根据城中村总量、分布、规模等情况,编制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城中村改造内容清单,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加强与住建部、省住建厅的沟通对接,争取将我市纳入城中村改造试点城市。

五是深化物业领域综合整治。发挥市级物业专班作用,深化党建引领小区治理,继续实行党工委书记抓小区治理述职,进一步压实责任。聚焦“重点问题、重点街道、重点小区”,集中力量、重点攻坚,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企业监管,每季度开展“红黑榜”评定,对列入“黑榜”的项目,采取信用扣分、清出市场等措施,切实规范物业市场秩序。完善制度体系,出台《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提升物业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入总结住建领域诉调处置工作经验做法,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力争承办全国住建领域诉调对接工作现场会。

(五)聚力村镇建设,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一是加强重点镇建设。印发重点镇建设发展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加强政策、资金支持,完善道路、绿化、供水、污水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商贸等公共服务,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推动重点镇突破发展,并将重点镇作为城市建设现场观摩内容。

二是建设青年社区。出台青年社区建设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区制定青年社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在各县区县城和重点镇分别建设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青年社区,强化用地、资金、金融等支持,形成梯次推进、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是加强中心村建设。制定中心村建设指导意见,每个乡镇确定1—2个中心村,扎实做好规划建设、风貌提升等工作,着力打造沂蒙特色村庄。

四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97户、农村改厕3153户。

(六)聚力节能减排,着力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一是强化建筑节能。全市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83%节能设计标准,提高门窗等节能标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低碳、零碳建筑(社区)建设。

二是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加快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县城试点建设。

三是推广绿色建材。引导建材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绿色建材产品。积极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加快绿色建材工程应用试点建设。

(七)聚力行业监管,着力营造住建领域良好发展环境

一是狠抓行业秩序监管。加强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图审、监理、消防验收等环节管理,严格落实监管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完善智慧住建平台。围绕“数字住建”目标,加快推进各类监管系统整合接入,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实现数据共享、监管协同,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

三是推进热线诉求降量提质。开展全系统“12345·临沂首发”群众诉求降量提质行动,突出物业服务、房地产、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公用保障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源头治理,实现住建系统群众诉求量下降30%以上。

四是全力抓好住建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加快建设覆盖工地现场、关键人员、施工行为的智慧管理系统,实时监测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危险源、危大工程、人员到岗等情况,建立“一查多用,多查协同”的数字化监管机制。

(八)聚力和谐稳定,着力守牢住建领域“一排底线”

一是加强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考核,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危大工程、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强化预拌混凝土监管,确保质量合格。深入开展裂缝、渗水等通病专项治理,严格分户验收管理,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

三是狠抓燃气行业安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强力推进县区液化气站整合,力争2024年6月完成整合任务,实现规范化管理,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加快自建房安全整治。确保2024年5月底完成工程措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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