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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4-0000131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部门动态 | 发布日期 | 2024/08/2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今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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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实施新一轮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推出一揽子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政策举措,助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在2024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本次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为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规范劳务派遣单位享受稳岗返还政策。劳务派遣单位需主动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对涉及被派遣劳动者的部分,全额拨付给实际提供岗位并承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用工单位。其中,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者不在稳岗返还政策覆盖范围之内。对涉及其余自有员工部分(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由劳务派遣单位全额享受。 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发证日期12个月以内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全力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按时足额兑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实施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将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持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申领条件人员和单位的2024年度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实施扩大支出试点政策的支出额度统筹考虑本市历史结余基金规模、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就业补助资金预算安排。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临沂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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