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看临沂 >> 亮点工作 >> 正文
沂南县印发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审查制度等五项工作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近日,沂南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并通过《沂南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沂南县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审查制度》《沂南县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沂南县政府常务会议向社会开放制度》《沂南县电视电话会议向社会开放制度》等五项制度。

《沂南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对依申请公开信件受理原则要求、受理的形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处理答复用制度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确保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受理、答复程序规范、内容合理、合法。《沂南县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审查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审查原则审查机构、审核内容、监督机制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凡政务公开内容应审未审,自行对外公开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沂南县政府常务会议向社会开放制度》对可开放议题内容、开放方式、参与县政府常务会议的社会人士权利、公开过程中,利益相关方等社会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收集落实等进行了明确,确保了社会广泛知晓和参与政府决策,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沂南县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提高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了政府决策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