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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有效预防法律风险,近日,临沂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规范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的通知》。通知规定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般包括合作原则、合作内容、推进落实机制及其他需要约定事项等,要求起草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政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参考文本,注重规范性、可行性。

通知强调,框架协议是框架性和意向性的约定,不宜对具体的权利、义务事项作出具体约定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方式一般以双方后续依法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市政府框架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的有关要求,所涉合作项目应当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并不得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