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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狠抓公开工作助推低保公平公正

为切实增强全县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平邑县以“公开”为抓手,不断健全公开机制,着力规范公开内容,严格工作考核,将与低保相关工作最大程度置于有效监督之下,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一是健全公开机制。制定出台了《平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平民发〔2017〕39号),要求各村(居)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低保公开栏,按季度对低保对象进行公开。各镇(街)每月以行政村为单位(一个村一个公开名单),将保低保对象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镇街信息"栏目和镇政府所在地固定公开栏中进行公开。县民政局每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对全县低保对象进行公开。二是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内容包括:村居名称、低保对象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人数、月低保额等。三是严格工作考核。县民政局每季度对新增低保户入户抽查时,对各村居低保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要求公开低保对象的村居,县民政局将对全村低保户进行重新摸底调查,一旦发现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套取低保金等情况,将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处理。同时,县民政局将低保公开工作纳入对乡镇工作考核,确保低保公开工作逐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