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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四到位”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县乡两级综合执法活动,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临沂市蒙阴县多措并举,持续强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续工作。

一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到位。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通知》、《山东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调整临沂市各县区和功能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复函》,先后分三批集中梳理城市管理等19个部门领域的行政处罚权调整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了执法授权缺位、综合执法合法性缺失问题。

二是基层执法队伍派驻到位。严格落实执法力量下沉,统筹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力量,按照一般乡镇不少于8人、街道和经济发达镇不少于10的标准,向乡镇街区派驻12支执法队伍,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联合执法。

三是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到位。成立蒙阴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联席会议,牵头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审批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综合执法与审批监管的紧密配合;建立了综合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司法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四是工作保障机制落实到位。将县乡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日常办公、装备配套等方面给予财力支持。协作配合中需要检验检测鉴定的,属于县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出具的,应免收费用,属于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委托,费用由财政部门保障。落实公安保障机制,公安部门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应积极配合,保护执法人员,及时查处阻碍执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