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政府连续出台“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程电子化登记、“最多跑一次”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简化办事手续、缩短时限,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但蒙阴县通过调研发现,在实际操作中还面临着部分问题阻碍“只跑一次”的贯彻落实需引起重视。
(一)部门之间“信息孤岛”问题仍然存在,不利于简化办事程序。目前,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有待改善,信息共享由于涉及部门多,且受各部门信息数据设施、配置、系统设计、数据标准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实现真正意义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比如政务服务方面,只有部分部门实现了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一些部门还是使用自身的业务系统来办理业务,无法实现跨部门协同审批,致使企业需要向不同部门重复提交申报材料。据蒙阴县市场监管局反映,比如在企业注册登记方面,涉及多个部门,以注册登记信息为例,市场监管局推送市场主体信息5万余条,由于有的部门数据库与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名称不匹配,无法有效检索,致使部门认领企业信息失败,无法及时获取该企业的有效信息,仍需要企业重复提交、甚至多次提交。又如基层使用的不动产登记系统和房产交易系统分属不同系统,存在兼容难题,无法进行互联互通。以蒙阴县为例,该县不动产登记系统为超图公司开发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房产局房产交易监管系统为比特思维系统,二者并不兼容。按照基层国土、房产部门的职责分工,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网签备案职能在房产部门,不动产登记在国土部门,因数据不能兼容,房产开发企业在两个部门需要重复提供材料,造成人力物力极大浪费,给企业造成负担。以二手房过户为例,按照相关规定,买方首先需要查档,然而2016年7月22日前的查档要在房产部门查询,2016年7月22日以后的要在蒙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主要原因是该县不动产登记正式发证日期为2016年7月22日,因为部分信息不能完全共享,群众只能分别查询。
(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部分企业登记注册存在障碍。改革实施以来,大众创业激情高涨,新兴行业层出不穷,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当前经济发展不匹配,需要及时更新完善。据蒙阴县市场监管局反映,目前以2016年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企业经营范围标准用语》(以下简称国标)为依据确定企业的经营范围,据统计,2017年该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564户,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已达近3万户。而如今随着大量新名词的出现,目前使用的《国标》逐渐显现出其局限性,工作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时难以找到与申请者描述相匹配的标准用语,如电商孵化器、教育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等在《国标》中就查询不到,有时导致企业无法进行登记注册。
(三)部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由于严谨性,在推行网上自助办理方面存在制约。许多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因其严谨性需要严格按照格式填写相关信息,而且表格种类繁多,格式各异,填写内容有硬性要求,保证信息数据的全面准确的同时,也给申请人造成困惑。根据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要实现“最多跑一次”,需要做到:1、申请人明确申请办理的业务内容、所需材料、提交规范;2、申请人充分利用互联网或其他网络渠道下载相关表格并准确填报;3、审核人对“异常经营名录”、“前置许可”、虚假资料等相关条件进行细致审核。以上几项在实际操作中若无法达到,则会对“最多跑一次”政策的实施造成阻碍。而现实工作中,由于申请人文化程度、年龄层次、知识结构的不同,申请人对样表、样本的理解参差不齐,容易造成自备文件的填写错误。比如,尽管商事制度改革后已大幅减少注册登记申请表格,但现存的各类登记申请表仍有30多种,申请人在不熟悉企业类型和办理事项的情况下自行下载样表样本,容易出错。据蒙阴县市场监管局反映,以企业信息登记业务为例,目前该县所办理的业务中包括内资公司(含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集团名称核准、登记等10多项,涵盖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类业务办理,种类繁琐。部分申请人分不清企业类型(例如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不知道企业章程为何物,不知道公司股东人数(例如股东会决议和股东决定的区别),不清楚公司是否应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导致申请人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不太顺畅,有时难以保障“只跑一次”。
为此,基层建议: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统一相关标准。加快统一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形成统一管理、多方共享、快捷高效的信息网络综合平台,使企业办事更加方便。
二是根据经济发展需求,及时修订《完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使其能够满足新兴行业不断涌现的现实需要。
三是建议建立网络模拟预审,提高现场办理成功率。针对企业注册等群众办理率较高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网络模拟预审,明确相关业务流程和业务需求,并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切实提高现场办理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