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务公开看临沂 >> 亮点工作 >> 正文
沂水县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为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结合沂水县工作实际,沂水县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加强两馆一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和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规范查阅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开场所。通知要求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本着“经济、美观、方便、实用”和“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进行查阅场所设施建设,努力建成具备一定条件,能满足基本需求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指导,相关单位具体承办、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沂水县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A8B5AF7903AC763213EA47133E9_E32003D9_123E73.jpg

政府公报及部门提报的政府信息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在查阅场所配备文件阅览架、文件橱、电脑、桌椅、查阅指南等硬件设施,这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基础和保障。二是扩大接收范围,重点接收了各单位应主动公开的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等热点领域的信息、文件,同时在显眼位置摆放各级政府公报。充分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三是提高利用效率,对接收的文件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公开,实现网站检索及全文阅览,提供打印功能,使查阅利用更加方便快捷。四是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与各单位的协调沟通,制定工作规范与工作流程,推动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发展。

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夏蔚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截至目前,沂水县在县档案馆、图书馆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县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3处,在各乡镇设立乡镇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19处,摆放各级政府公报500余期,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