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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莒南县出台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近日,莒南县政府办公室发布了《莒南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推进和规范莒南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保险、扶贫救灾、涉农补贴、公共资源交易6个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办法》共分8章18条,包括总则、公开范围及内容、公开主体、公开要求、保密审查、方式和程序、监督保障、附则。《办法》规定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7个环节的14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7类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对信息发布的标题格式、正文格式、网上公开元素、涉密与隐私保护等作出明确要求。

《办法》规定,试点领域牵头单位为公开主体,该领域发布内容涉及的镇街、部门、行政村为责任单位。信息公开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在发文时应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根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莒南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专题网站,新闻发布会或其他相关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得信息的形式进行公开。《办法》还对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时限等作了具体规定。

县人社局、民政局、农业局、政管办、扶贫办参照《办法》,相继制定发布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扶贫、救灾、涉农补贴、公共资源交易7个《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为各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常态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