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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水利局三举措深化“一次办好”改革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沂水县水利局举措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优化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调度到位。高度重视“一次办好”督导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近期重点工作来抓,认真研判形势、查找问题、查缺补漏、强化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迎查准备工作。同时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迎查准备工作,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全面负责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确保各项迎查工作所需材料落实到位。

二是化整为零,细化权力事项。为全面简化水利审批流程,实现“一次办好”,将许可事项“颗粒化”,把每个政务服务事项拆分为“颗粒化”最小运行单元,推进办理要素标准化规范化。以让企业和群众到政府部门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把依申请的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拆分为可办理可操作的“一次办好”事项,使其与实际办理的具体事项相契合,力求更实用、更易懂、更便民,使企业一看就懂、一目了然、“一次办好”。目前,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拆分成的办理事项共有36个。在企业能够提供完整材料的前提下将完成时限由之前的45个工作日变成1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拆分成的办理项为1个,承诺完成时限为15个工作日,实现了“一次办好”的承诺。

三是建立台账,落实改革任务。以便民利企和简便实用为原则,在“精准”和“精简”上下功夫,编制了职责范围内的“一次办好”清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2014年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行政许可类新增的项目审批要求,做好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处罚、强制拆除擅自设立的水文站或纠正危害水文监测的行为、对耗水量高或者节水措施不力的核减取水量直至停止取水等工作;按要求取消新建、改建、扩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实施方案的审核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按要求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取水许可整合为“取水许可”。